[权威解读]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的八大误区一个疑问
2016-05-11
前几天小编和大家分享了一条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的消息,马上就有小伙伴来咨询问题了。今天小编就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的八大误区和一个疑问,向大家进行详细解读~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
试点范围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湖南、重庆、陕西、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
误区NO.1:只有这16个试点地区的司机才可以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
按照相关规定:今年5月1日开始,全国的驾驶员只要是在这16个省(市)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的,在全国各地指定银行都可以进行缴款处理,而不是看你的驾驶证是否是这16个省(市)核发的。比如,吉林(非试点地区)的司机在咱们漳州被交警现场处罚了,那么,他可以回到吉林或者全国其他地方指定银行进行缴款处理。
误区NO.2:只要是交通罚款跨省都能缴纳
错啦!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仅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警现场做出的罚款处罚,且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不是处罚地所在省份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情形。
误区NO.3:以户籍地作为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依据根据规定:异地、本地的划分依据是您驾驶证发证机关所在地。举个例子吧~小张户籍地是漳州市,他的驾驶证是北京市交管局核发的,那么他在北京的现场交通罚款就作为本地违法行为,只需要在北京工商银行进行交通违法罚款缴纳;如果他回到漳州发生违法行为后被漳州交警现场罚款,这个罚款就可以成为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小张可以在漳州当地缴纳,也可以回北京或者福建省指定的银行进行缴纳罚款。
误区NO.4: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只能本人处理只要您符合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条件,自己又没时间缴纳罚款的话,您的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指定银行的全国任意营业网点帮您缴纳罚款哦。
误区NO.5: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只能银行柜台收您凭借试点省(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可以到试点省(市)指定银行在全国任意地开设的网点缴纳交通罚款。当然啦,您也可以通过上述指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进行缴款。
误区NO.6: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后违法信息不能消除记录当然可以消除了!您缴费成功后,指定银行的总行会将收取的罚款信息及时传递至全国省级交通违法处罚和缴款信息交换平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罚款收缴信息将该违法记录变更为“已处理”,违法记录消除。但是保险起见您在交费后最好保存好已缴款的证明。如果您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后,可以查询缴款记录或打印缴款成功界面、缴款凭条留存。
误区7:既然这么方便,我就不急着缴纳罚款了接到交通违法罚款通知书,您要计算好去缴纳的时间,如果超过十五天,罚款的额度要增加,您可得记住了!法律是这样规定滴: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误区8:不是现场违法也可以跨省异地缴纳不是的!异地缴款,只适用于被交警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仍按以前处理方式办理。
疑问:福建省指定的银行有哪些?福建省选定的代收跨省异地交通违法罚款的银行共有12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您也可以在代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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