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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耒高速天价施救费”被国家发改委通报
2016-05-13 
        (原标题:“潭耒高速天价施救费”被国家发改委通报)

        本报长沙讯5月12日,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还特别通报了“湖南潭耒高速天价救援”违规收费事件的处理情况,说这是一起典型的乱收费案件。

        4月2日,一货车在京港澳高速潭耒段发生交通事故,从事发地到新塘车辆救援站不到20公里的距离,救援站向货车司机索要救援费38000元。经多次交涉,货车司机最终交纳14880元救援费,与最初救援站提出的38000元金额减少了23120元。对救援站实际收取的14880元救援费,调查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检查认定,救援站实际收取的14880元救援费,比按规定应收的12740元,违规多收了2140元。事发后,潇湘晨报及时进行了报道(详情请见4月10日相关版面)。

        通报中称,根据核查事实,湖南省发改委依法对涉事公司作出处理决定:一是责令施救主体单位清退违规收取的2140元;二是对违规收费处以5倍罚款;三是对收费公示不规范的价格违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此外,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也就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罚,责成救援公司清退涉事员工,向司机赔礼道歉;追究救援站负责人责任,将其调离岗位;追究救援公司违约责任,扣除其履约保证金2万元等。

        记者肖洋桂实习生王畅颖王远芝

        本文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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