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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三年内拟修复农村道路3800公里
2016-05-17 
        5月1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将从今年5月起,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农村的连接道路、村内主要街道及村内小巷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硬化、修复,建设规模为3800公里,估算总投资10亿余元,将进一步提升农村百姓的人居环境,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提升群众出行幸福指数。

        根据建设标准,连接道路及主要街道的道路路面宽度应不少于4米,路面应采用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或水泥混凝土等路面类型。村内小巷的道路路面宽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路面应当采用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或水泥混凝土等路面类型,水泥路面一律采用强度不低于C25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得低于15厘米,鼓励使用商品混凝土。原道路为硬化路面,路面出现脱落露骨等病害,但道路基层较好,计划复铺沥青面层的项目,复铺沥青面层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排水安保等附属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成后道路应满足百姓日常生产、生活出行要求,营造“畅、洁、美、安、亮”的道路通行环境。同时,在道路日常管理中,及时明确专人进行道路养护管理,确保道路完好通畅。(来源:滕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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