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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完善中
2016-05-18 
        (原标题:上海《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完善中)

        据《劳动报》报道,上海交通大整治2个月后,相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研究推动修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昨天,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正在修改完善中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拟对多次被罚款的乱停车、乱变道驾驶员以及违法逾期不处理车主采取扣证措施,针对“买分卖分”现象实施严惩,并对拒不当场缴纳罚款的非机动车采取扣车行动。

        截至5月16日,本市已查处10大类违法行为364.5万余起,同比增加329.9%。市公安局透露,进入5月份以来,日均查处量达到11.7万起,同比增加605.3%,深挖打击买卖交通违法记分、伪造销售机动车临牌等犯罪行为,摧毁相关犯罪团伙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0余人,查获伪造号牌4.5万余张。另外截至5月16日,已查处861起抗拒民警执法案件,抓获927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刑事拘留299人、行政拘留628人。市征信办、市人保局正在积极研究道路交通违法关联个人征信、关联居住证积分的相关政策。公安部门表示,对交通大整治不搞“一阵风”,大整治行动将常态长效推进。

        作为交通大整治的重要法制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市法制办正在抓紧修改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记者获悉,针对目前民警执法过程中比较集中的几大问题,此次《条例》修订将做出重点突破。这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对部分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主要涉及乱停车、乱变道、乱占道行为。据市公安局介绍,上述违法行为目前只能处罚200元,不能记分,导致驾驶员违法成本过低、震慑力度不够,一些违法行为人有恃无恐,屡次违法。针对这一问题,《条例》拟对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出现一定次数的上述违法行为的,暂扣驾驶证。

        二是对违法逾期不处理的行为缺乏制约手段。大整治前,本市有5起以上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的机动车达10万余辆,少数机动车逾期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超过300起,而由于没有刚性处罚手段,这些车辆仍然在上路行驶。这次《条例》修订计划对违法逾期不处理达到一定次数的,分情形暂扣驾驶证、行驶证,限制驾驶人驾驶资格,限制车辆上路行驶。

        三是目前“代为记分”、“买分卖分”现象很突出,使得记分制度对一些违法者形同虚设。《条例》草案提出,机动车所有人对其车辆未尽管理义务、机动车1年内出现一定次数违法且由其他驾驶人接受处罚的,将暂扣车辆行驶证,以此大幅压缩“买分卖分”违法空间。此外,非机动车违法罚款出现执行难。2014年上半年查获、至2015年仍未接受处理或缴纳罚款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有1.8万起。因此条例拟提出,对此类严重违法行为将扣留车辆。

        作者:李蓓

        本文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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