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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正式发布
2016-06-02 
        

        南宁讯(通讯员文秋子)近日,由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经南宁市法制办公室备案,于今年5月18日正式发布,并将于6月28日起施行。

        据悉,早在2015年年底,南宁市交通运输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秉承安全性、便民性原则,开始根据《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制定乘客守则,并于今年2月25日至3月11日期间公示了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编制过程中,该局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广州、上海、长沙、武汉、宁波等城市同类文件的制定标准和原则,并结合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实际对《守则》进行优化调整并编制完成。

        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东段(南湖站至火车东站)将于今年6月28日正式开通试运营,届时《守则》将对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轨道交通乘坐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提高轨道交通运营文明服务水平,为乘客创造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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