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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港航系统集中开展危险品安全专项整治
2016-07-06 
        日前,厅港航局印发《集中开展危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港航系统组织开展危险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港口危险品罐区(储罐)、库(堆)尝码头和水上危险品运输展开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整治八个方面:一是企业经营资质有效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达标情况。二是港口危险品罐区、库尝码头等是否取得合法手续,周边安全防护距离是否满足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三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是否落实。四是爆炸品和硝酸铵类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储存、野蛮装卸等现象,化学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禁忌物料是否在同一仓库内混合储存。五是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超负荷存储经营及港口建设项目试运行经营期超过12个月未完成竣工验收仍继续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六是船舶是否取得有效检验、登记、营运及安全管理证书,是否投保相应保险,船员是否取得有效资格证书。七是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岗位证书。八是企业是否制定并适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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