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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检查指导佳木斯辖区港口水运企业防汛工作
2016-07-07 
        汛期来临,降雨增多。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关于加强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和相关要求,确保全省港口码头及水运企业安全平稳渡过汛期,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航务管理局联合组成工作组,由省厅统一部署,按照汛期安全工作抽查方案要求,日前,由省厅潘杨副厅长带领省厅安监处以及航务局安全办工作人员,对佳木斯市和同江市港口、船坞及水运码头的夏季防汛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听取了防汛准备工作情况汇报。

        6月下旬,检查组在佳木斯航务管理处和佳木斯市航务管理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重点对佳木斯辖区的佳木斯港和同江港及船坞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佳木斯航运管理相关部门贯彻执行省厅、省局关于防汛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很积极,也很到位,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急预案建设及应急演练都有所加强,防汛应急物资储备也基本到位,水运企业及港口码头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及维护管理能力也进一步得到了提升。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各单位、各级领导都能够高度重视,对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精心组织,狠抓末端落实;能够结合实际制定各种预案,严格落实防汛期间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能够及时组织实施企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不留死角;能够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做到防微杜渐。

        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如佳木斯港码头前沿2号泊位还存在工作现场管理松懈等安全隐患。工作组当即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停产维修,加强货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制度,配齐配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工作现场要有安全标识、安全宣传标语。同时,工作组要求派出机构、佳木斯航务管理处和各(地)市航务管理机构也要充分发挥好属地职能部门作用,对辖区港口码头以及相关水运企业加强监督指导,积极做好防汛工作,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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