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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四项措施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
2016-07-08 
        一是向各县海事处、乡镇政府、运输企业,船舶经营人传达国家、盛市汛期工作精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共同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密切关注汛期气象、水文信息,按规定拆除浮桥,固定承压舟,封航管制黄河所有船舶,严防渔业船舶、农用船、自用船和“三无”船舶违法非法渡运。三是提高水上安全检查频率,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巡查记录和隐患排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当地政府部门处理。四是做好应急值班和防险救援工作。落实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做好水上防汛抢险应急准备,保障抢险应急船舶到位,督促企业落实汛期应急预案和人员物资配备。(濮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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