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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加快建设长江中游航运中心
2016-07-26 
        本网讯7月22日,湖北武汉新港管委会发布《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发展报告(2015)》白皮书,提出在“十三五”期间,武汉将实施“2411”工程,重点建设两大枢纽、四大功能平台、一个航运市场主体集群和一批临港示范区,到2020年,武汉航运中心年港口吞吐能力将达到3.5亿吨。

        此前,湖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武汉要全力构筑以“六中心、两体系”为标志的现代化内河智能航运中心,即综合交通运输中心、多式联运中心、高端航运服务中心、航运金融中心、对外开放中心、产业集聚中心和绿色航运体系、应急救助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2000公里的“一主三江一网四支”长江中游高等级航道网,建成以集装箱港区、临港综合保税园区、航运交易所为主要依托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

        湖北省政府将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安排长江港航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全省港口、航道、锚地和支持保障项目建设。《意见》梳理了21条航运中心建设阶段性重点任务,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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