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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相关负责人谈“网约车改革”:要在安全和服务上做“加法”
2016-07-30 
        (原标题:交通部相关负责人谈“网约车改革”:要在安全和服务上做“加法”)

        央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正式发布。今天,中国之声再次开通特别节目《今天我值班》,邀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曾嘉做客直播间,就出租车改革问题为网友一对一答疑解惑。

        央广记者提问:从昨天下午到现在,出租改革的新闻都是各大媒体关注的头条。按照改革方案,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这次主题思想有两种解读,首先一直困扰网约车的灰色身份解决了,网约车也被赋予合法地位,但也意味着网约车被正式纳入出租汽车行业进行管理。其实在文件修订和制定的过程中,就有很多担忧声认为管理太多,会让网约车天然的便利性打折扣,平台公司如果按照租车公司的模式进行规范,也会让网约车丧失自己原本的优势。那么,关于这个方面,文件做了哪些考虑如何在便利和规范之中来寻求一种平衡

        对此,曾嘉指出,有观点认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管理,会让网约车平台不方便,这涉及到如何看待、如何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关系的问题。应该说,两方面缺一不可,而且不能相互否定、相互对立。政府承担的是社会公共管理的职责,出租客运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公共服务,政府部门一定要守住必要的底线,就是安全的底线,服务的底线。这次改革,通过立法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并且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政策优化创新,包括许可程序、计程计价、车辆报废、劳动合同等方面。另一方面,管理暂行办法给地方留足了政策空间,比如运力规模调控、价格制定等问题,地方上有充足的自主权和创新空间。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政策的优化创新,是希望营造新老业态公平的市场环境前提下,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特点。同时,虽然赋予网约车合法身份,但也对网约车明确了有关要求,比如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平台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对于驾驶员和车辆要履行管理责任,这与政策出台之前的平台公司“无序”发展、“野蛮”发展有本质不同。归根结底,是要在两者之间形成公平的市场经营环境,既在创新政策优化程序上作“减法”的同时,更要在安全服务的底线管理上做“加法”。

        央广记者提问:与网约车一样,关于巡游出租车改革方面的管理措施也比较多。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里要求,以后新增出租车汽车的经营权一律要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也要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险共担、利益分配的经营模式。这种改革对出租车公司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对行业会有什么影响

        曾嘉表示,这次改革提出了坚持统筹兼顾等5个方面的基本原则,就是要统筹新老业态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统筹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客观上,对传统出租车行业来而言,在经历了快速发展之后,一方面为解决城市居民出行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包括一些城市长期车辆增加不了,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以及份子钱、经营权等问题,使得传统出租车服务质量难以提升。对于出租车经营权,这次改革明确提出:一是,实行无偿使用。因为有偿使用已经产生了很多问题,比如市场炒作,私下交易和转让,使得经营权炒买炒卖推波助澜,企业获得经营权之后通过转嫁成本,增加了驾驶者负担。二是,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因为实际当中,获得高价经营权的公司,或者经营者往往反对政府增加运力,导致运力调整机制很难调整,供需长期失衡,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实行期限制,可以抑制非法炒卖,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促进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改进提升传统行业的服务质量。

        很多出租车司机要缴纳高额的抵押费,这也导致他们其实没有能力离开出租行业去干一些别的工作,毕竟钱已经交了;改革之后,高额的抵押费和份子钱一定会降低吗过程需要多久

        曾嘉分析指出,“份子钱”体现的是一种经营组织模式,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能够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在过去行业历史发展中起到过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管理模式容易使得利益固化,一些企业坐收“份子钱”,以包代管,旱涝保收,但并没有对驾驶员进行有效管理。这次改革对“份子钱”几个方面进行强调:一是规范经营权的承包方式,杜绝二老板、杜绝层层转包;二是完善份子钱的协商机制,增加驾驶员的话语权;三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企业与驾驶员新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机制。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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