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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出台邮政业发展获支持
2016-08-02 
        《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下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国内第一部关于航运中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为推动上海邮政快递打造“向外”航空枢纽提供了利好支持。

        《条例》包括总则、规划、集疏运体系建设、航运服务体系建设、航运创新体系建设、航运营商环境建设等六章共计四十六条内容。

        《条例》明确提出“支持国内外航空公司以及综合物流服务商在上海机场地区建设航空物流转运中心,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开展多式联运,加快航空货运业务发展。支持主运营基地在上海的航空公司构建以上海为核心、立足全国、辐射全球的枢纽航线网络。支持优化调整本市空域结构,提升枢纽空域容量,合理分配航权和新增航班时刻资源,提升航线网络的通达性、衔接性和枢纽航班密度。鼓励主运营基地在上海的航空公司以及国内外其他航空公司和航空联盟共同建设品质领先的世界级国际航空枢纽。”《条例》还提出将“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拨款补贴、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创新奖励等方式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将紧抓《条例》出台契机,积极与市政府、市交通行政部门展开对接,力推邮政业航空货运核心枢纽布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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