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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发布网约车规范征求意见:司机不应在机尝火车站揽客
2016-08-03 
        (原标题:交通部发布网约车规范征求意见:司机不应在机尝火车站揽客)

        摘要:《意见稿》要求驾驶员应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尝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到达目的地后,主动向乘客提供相应本地出租汽车发票,集团用户统一开具或者约车人、乘客另有要求的除外。

        8月1日,交通部官方网站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详细规定了网约车适用范围、运营服务、车辆管理要求、驾驶员管理要求、信息管理与安全要求等。

        《意见稿》指出车辆应取得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取得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宜提供互联网无线接入、手机充电器、纸巾等供乘客使用。

        《意见稿》要求司机应随车携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同时,建立健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简称驾驶员)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制度,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运营期间应实时采集驾驶员人像等个人生物特征数据,与驾驶员上传身份资料进行对比,确保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要求驾驶员应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尝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到达目的地后,主动向乘客提供相应本地出租汽车发票,集团用户统一开具或者约车人、乘客另有要求的除外。

        针对此前网约车新规和出租车司机的诉求,《意见稿》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为期一个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分析,推荐性标准意味着这并非强制性标准或者自愿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意见稿》的提出在于对网约车和出租车业务做一个区分,目的是为了二者之间公平发展和差异化竞争。

        据了解,规范的编制工作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牵头,编制组由行业管理部门、出租车经营企业和平台企业等人员构成。

        本文来源: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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