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开信息
2016-08-04
《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
项目概要:本工程按10万吨级集装箱和10万吨级油船双向通航建设,工程范围内航道长10.6km,航道宽度360~390m,航道有效底标高-13.3m。本工程航道起点为原东航道中船项目西侧,从南往北依次为三墩航道2、大榄坪航道1,大榄坪航道2,航道的终点为大榄坪1#泊位调头地。本方案在原10万吨级航道的基础上向西拓宽浚深,疏浚量3166万m3,其中炸礁96万m3,疏浚土全部抛至30万吨级航道蓄泥坑。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提交方式
1、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评价委托,成立课题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3、成果提交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最终以报告书的形式提交成果。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影响区内的各个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以下提供的联系方法,采取来电、来函等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或者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2.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认为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③项目建设期主要的环境影响;④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组织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67号
六、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6号,邮编:53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