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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停电多外因专家称电虽停但服务保障不能停
2016-08-17 
        (原标题:高铁停电多外因专家称电虽停但服务保障不能停!)

        8月12日由北京西开往深圳北站的京广高铁G79次发生停电故障,车厢内上千人被困在车内共持续近2小时。有旅客称,车内停水停电,不能开门,车内将近40度,好几位乘客发生不良反应。

        此次事故的发生,再次引发人们对中国高铁技术和铁道部门应急处理方式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记者了解到,从2011年京沪高铁运行之初就发生过高铁停电事故,近年来屡见不鲜。高铁停电为什么五年来都没有得到解决

        并非高铁技术缺陷

        12日上午,G79次高铁发生停电故障,造成石家庄、郑州东、安阳东等沿途多地部分上下行列车晚点。随后北京铁路官方微博通报称,8月12日上午11点47分,因邯郸市供电公司管辖的辛肖线220千伏上跨京广高铁电力线脱落,造成京广高铁邯郸东至安阳东间设备故障,经全力抢修,下午14点07分恢复供电,列车运行秩序正在恢复。

        上海铁路局供电处处长张永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直接原因是外部电网跨高铁220千伏高压线脱落损坏触网,触网无备用,抢修周期较长。车上电池仅供控制与急照明用,容量配置没考虑空调用电。

        张永健表示,触网是高铁安全运行的薄弱环节,高速摩擦,工作在高电压大电流环境,同时承受纵向张力和受电弓抬升力,还受外部环境直接影响。触网无备用冗余手段,损坏后修复周期长。目前,高铁沿线蔬菜大棚等刮上触网的情况已整治的较好,防雷措施也在不断改进,但跨线高压线整改难度大,220、500千伏线路改线工程巨大。

        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教授沈钢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恶劣天气、系统故障、电缆脱落等多种原因都会造成高铁停电。也就是说,雷击或高压电缆脱落造成的停电,并不是高铁技术本身的缺陷,而是有很多不可控的外部因素。

        2011年7月,京沪高铁刚刚运行半个月之内发生两次停电事故,停电原因分别为遭受雷击和电网故障。2016年3月1日,大西高铁霍州东至洪洞西间,因汽车撞上公路电线杆,地方电缆掉落铁路电网,造成接触网跳闸断电。

        专家建议增加备用电力在断电后保证通风散热

        12日G79次高铁停电之后,车窗均没有打开,车内气温高达40度,部分旅客出现不良反应。沈钢表示,高铁在通风设计上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当时的设计并没有全面考虑到断电后如何通风散热。从技术上讲,虽然车窗密闭无法打开,高铁的车门断电后也是可以开启的。至于此次列车断电后为何没有开门,应该是服务管理上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高铁和动车的窗户为密闭性设计,车窗整体是镶嵌、固定在车体上的,接缝处还采用橡胶密封条加以密封。这主要是考虑到列车速度较快,开启车窗会出现噪音及能耗的问题。开窗也会对高铁的安全性造成威胁。而高铁及动车的车门是利用自动门电磁原理进行开启,断电时可依靠备用电进行开启。

        原上海铁道大学副校长孙章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列车工作人员还要考虑安全性问题,在地形复杂的路段,一般不会轻易开启车门。这次发生断电事故的地点不在地面上而是在桥上,对面也有可能驶过高铁列车,旅客下车非常危险,不开车门主要是为旅客的安全考虑。

        孙章建议,一方面应适度提高高铁供电保护的等级,另一方面列车上应急电源的功率也可以适当加大,或者增加功率比较小的备用电源,确保在停电之后维持最基本的通风。

        图为G79次高铁发生停电故障,车厢内上千人被困在车内共持续近2小时

        服务上不能“断电”

        在此次G79次高铁停电事件中,并没有看到相关为乘客安全考虑的应急预案启动。有乘客表示,高铁停运近2个小时,喝不上水,透不了气,找不到乘务员,并没有人向乘客通知、通报相关停运原因。

        沈钢表示,这暴露出高铁应急管理能力的不足。铁路部门应多在应急预案的落实上下功夫。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铁路方面既要坚持安全第一,也要保障旅客舒适。

        孙章对本报记者表示,停电事件发生之后,列车长和乘务员应第一时间告诉乘客停电的原因,及时减轻大家的焦虑和进展,最大限度地赢得乘客的积极配合。同时也应储备一些水、食物、扇子等物资及时发给乘客。

        不独中国高铁,国外高铁也发生过断电。2008年,受恶劣天气影响,日本东北部地区的新干线发生系统故障,导致全天计划运行的388次列车中最终有112次停运。2010年,日本东海道新干线新横浜-小田原站区间第12号车电弓行驶中破损,电弓碎片击断接触网馈电线的补助吊架线,导致区间断电。

        但是,日本高铁断电后的应急处理能力却是值得一提的。2015年11月,日本东京JR东海道线先后发生有人落轨及停电意外,期间有5千名乘客因为赶着上班上学,被迫沿着铁道行走20分钟至邻近车站,有人拍到这5000名乘客秩序井然,整齐的在铁轨上鱼贯前行,而铁路服务员则在旁不断鞠躬向乘客道歉,直到电车修好。服务人员良好的沟通意愿和诚恳态度,也同样能换得乘客的理解和认可。

        专家认为高铁故障旅客可索赔

        此次停电故障,也造成石家庄、郑州东、安阳东等沿途多地部分上下行列车晚点。对此,法律专家认为,高铁延误已造成违约和侵权,旅客可索赔。

        但是,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没有法律条文对列车晚点赔偿做出明确规定,晚点赔偿机制还存在着空白。无论是《铁路法》还是《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均未对列车晚点赔偿做出明确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认为,依照合同法原理,旅客与铁路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民事关系。旅客付费购买车票,即与铁路公司订立了运输合同。铁路部门因自身原因发生违约,而未将旅客准时送往目的地,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在媒体上表示,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铁路旅客晚点,就要承担损失全部票款的责任,铁路晚点也应当根据晚点时间长短作出相应的损失赔偿。比如免费就餐、住宿、赔偿损失等。尤其是高铁,票价较高,出现晚点,铁路企业应参照民航给予就餐等赔偿。但是现有的铁路行业惯例是不支持晚点赔偿的。

        董正伟认为,这就需要监管机构和立法机关正视民众的呼声,完善铁路监管立法,补足铁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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