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发改委明确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PPP项目两种批复方式
2016-08-19 
        (原标题:发改委明确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PPP项目两种批复方式)

        中国网财经8月18日讯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今日发布关于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批复方式的通知。通知明确,政府采用投资补助方式参与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PPP项目按照核准制管理。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参与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PPP项目仍按照审批制管理,直接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在报送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PPP项目时,需在上报文件中说明政府参与方式,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委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履行核准或审批程序。各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及时反映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发改委表示,将逐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和协调机制,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公路交通领域投资。通知指出,对于采用PPP模式建设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改扩建等公路项目,各地可参照此执行。发改委办公厅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10次常务会议关于高速公路审批改革的有关精神,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激发市场活力,积极推进公路交通领域采用PPP模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文)、《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模式建设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项目批复方式的有关事项做出上述通知。(责任编辑:曾会生)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网财经”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

        2.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欢迎转载、商洽授权与合作。电话:(010)82081166转6065邮箱:finance@china.org.cn

        本文来源:中国网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