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9条举措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2016-08-22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和有关单位深刻汲取“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查找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月19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胡伟林,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李大剑,分别就如何落实开展全省道路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接受了记者专访。
记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出台后,省交通运输厅如何贯彻落实?
胡伟林:省交通运输厅已出台了19条细则,从人、车、企、管、责五个方面着眼,配套细化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举措。为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彻底扭转道路运输安全被动局面,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在省政府组织多部门联合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为期两年的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记者:这19条举措具体如何管住“人、车、企业”?
胡伟林:一是要管住人。对驾驶员和企业有硬性要求。例如,营运客车驾驶员在发车前必须向乘客做出“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现场进行遇险逃生演示,落实安全告知制度。此外,建立重点监管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进入“黑名单”的营运驾驶员,由原发证机关注销或吊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自注销或吊销之日起至少3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其中毒驾、醉驾或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营运驾驶员,终身不得重新申领。
二是要管住车。我们布置了以下措施:道路运输企业要逐台清查“两客一危”车辆。“两客一危”车辆必须安装使用实时监控设备,配备足够有效的应急安全设备,否则2017年起禁止营运。2016年9月30日前,营运客车必须在车厢内醒目位置公示安全承诺内容和交通运政、公安交警监督电话。停止新投入和逐步淘汰“单开门”大型客车。车辆有超速、超载(超员)50%以上的,从重惩治,并且要求车属企业承担相应连带责任。严厉打击挂靠行为,对发现存在挂靠行为的,一律注销营运车辆经营权。
三是要管住企业。我们要求:道路运输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监控平台24小时值班制度。我们将建立省级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道路运输企业名单,对列入名单的企业,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记者:如何确保有效落实这19条举措?
胡伟林:加强行业监管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建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管分级分片包干责任制,责任压到人,强化监管和追责。严格长途客运班线审批,加强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监管。停止新增和到期续延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除春运、黄金周期间以及应急运输外,道路运输企业不得安排800公里以上包车运输任务,属于旅游客运的,单日运距不得超过800公里。规范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停车休息和接驳运输行为。通过停业整顿、依法取消相应经营范围或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办法,加强包车(旅游)客运管理。
为了督促有关单位、人员履职尽责,对道路运输安全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且发生安全事故的市州或财政直管县,视情况停拨交通项目资金,停止项目审批。对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和依法依规处罚的,对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也有评先评优、行政监察等方面相应的追责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