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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通航设施管理办法(草案)》首次论证会在贵阳召开
2016-08-22 
        为解决水运融资难题,规范通航设施的管理以及创新乌江提等扩能工程融资模式,8月19日上午,《贵州省通航设施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首次论证会在贵阳召开。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韩剑波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贵州省地方海事(航务、通航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徐仕江主持,会议特邀了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三峡办、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广西区港航管理局、贵州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同志组成专家组,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处室、省乌江航道(通航)管理局、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等14家单位共计40人参会。

        韩剑波在认真听取与会专家及代表对《办法(草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发言之后,作了讲话发言。韩剑波指出,本次会议开得好、专家请得好、发言讲得好、会议开得及时,对各位专家严谨、认真、科学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办法(草案)》大有裨益,使思路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对下一步的工作思路,韩剑波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第一、坚持四个导向。一是要坚持发展导向,贵州交通目前正处于大发展、大跨越时期,尤其是高速公路实现了县县通,其他交通方式也得到快速发展,但是水运还是综合交通运输中的短板,要发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要想办法补齐短板。研究制定《办法(草案)》,就是补齐水运短板的一个重要举措,要坚持发展的导向对《办法(草案)》进行认真研究。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三是要坚持需求导向;四是要坚持法制导向。

        第二、明确一个路劲。即在立法程序上,要积极对接省法制办达成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路径统一,本着“急用先列”的原则,积极争取将本办法列入省政府法制办今年的调增立法计划。

        第三、抓住两个核心、三个关键。两个核心:一是抓住收费核心问题;二是抓住管理规范问题。三个关键:一是要有上位法作支撑;二是篇章结构上要可行;三是文字表述要精准。

        第四、时间上要抓紧。会后,省航务管理局要认真吸收与会专家、代表的意见建议,抓紧丰富完善,并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省法制办。

        会上,徐仕江对《办法(草案)》立法背景及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会议进行总结,对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落实好韩剑波副厅长的要求;二是尽快抓紧对《办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三是积极争取得到省法制办的关心支持。李作良副局长就《办法(草案)》章节情况、主要内容及立法依据、目的等方面进行汇报。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韩剑波讲话

        省航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徐仕江主持会议

        部长航局三峡办刘广专家发言

        湖南省水运局李黎明专家发言

        广西区港航局朱伟强专家发言

        省政府法制办刘开运专家发言

        省政府法制办徐祖平专家发言

        会议现场

        会议一角

        

        局通航管理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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