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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今年7万公里农村“小康路”要上保险
2016-08-26 
        东南网8月24日讯(本网记者冯川叶)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省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安排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为农村公路购买农村公路财产综合险,以有效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抢修能力。据了解,我省早在2010年起就创造性地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试点工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全省性指导意见,是全国第一个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省份。

        理赔有“绿色通道”

        意见明确,由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保险公司,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明确保险责任范围、赔付标准、理赔程序、争议处理方式等。

        据了解,目前省交通运输厅正抓紧制订服务协议和合同范本,争取尽快完成招标工作并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并组织各地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签订保险合同。届时,一旦农村公路出现损毁情况,保险公司将通过“绿色通道”,依托较完善的保险网络迅速开展受理、查勘、定损、理赔,若发生大规模灾害时还应先行预赔,从而快速筹集抢通修复资金。

        财政掏钱买保单

        意见指出,全省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执行统一的费率标准,具体以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招标结果为准,保费由盛市、县三级财政分摊。从2016年起,对全额由财政出资或设区市公路局出资投保的县(市、区)给予省级支持,其中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支持,省级分担90%保费;对中等发展水平县、经济发达县,省级分别分担50%、30%保费。

        意见强调,各市、县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群养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按分担比例足额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

        今年逾7万公里农村公路上保险

        意见明确,购买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要坚持实事求是和自愿原则,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年报数据库内的县道、乡道、村道均可投保,其中群养公路由县交通局统一投保,专养公路由市公路局负责投保。

        据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省级给予较大支持力度,除了农村公路等级较高、抗灾能力较强、灾毁风险较小的部分地区外,绝大多数市、县都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灾毁保险,预计今年将有超过7万公里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成为农村公路财产综合险标的,占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的八成以上。

        “小康路”安全畅通更有保障

        意见明确,在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正式推行后,若发生较大及重特大灾毁时,仍按现行普通公路灾毁重建补助政策叠加支持。

        据了解,我省早在2011年就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到2015年底全省农村公路里程超过9万公里,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有力促进农村物流、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为了保障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状况,我省逐步健全各地农路管养机构,平均每年筹集约7亿元用于日常养护和防灾抗毁;实施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和生命防护工程,改造急弯陡坡、加宽路面、完善防护栏和错车道等;建立农村公路危桥项目库,按轻重缓急加固改造;建立重大公路灾毁重建机制,对灾后重建给予补助及减免相关规费、无偿提供料尝保障用林用地。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以上措施再加上灾毁保险,我省农村公路防灾管理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抢通修复能力得到加强,为农村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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