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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普货运输车辆省内异地年审制度
2016-09-01 
        日前,从省运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企业成本、优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切实降低道路运输企业经营成本,自2016年8月起,我省正式实施普货运输车辆省内异地年审制度。

        据了解,我省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了《道路运输证》的营运车辆实施定期审验制度,每年审验一次。即日起,我省道路普货运输车辆、道路普货运输挂车实行车籍地和省内异地审验两种方式。异地审验可在省内任一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未设置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其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目前,省运管局已在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了车辆异地年审功能模块,要求各级运管机构按照《江西省道路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工作规范》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普货运输车辆省内异地年审工作。(章华平黄云)(来源:中国交通报驻江西记者站江西交通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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