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召开新闻发布会 理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体制
2016-09-01
8月31日,烟台市公安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烟台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体制理顺相关情况。烟台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马红军、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郭兆参、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业务指导大队副大队长于振辉、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栖霞高速大队大队长衣绍建、龙口高速大队副大队长曲贞生等相关领导以及媒体记者出席了此次发布会。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体制理顺,市公安局高速支队接管相关工作
自2013年11月,高速交警支队成立以来,逐步接管了全市六区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从今年9月1日0时起,高速交警支队将正式接管全市高速公路交通管辖权:原蓬莱、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的高速公路由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龙口大队管辖,原招远、莱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的高速公路由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莱州大队管辖,原栖霞、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的沈海高速公路由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栖霞大队管辖,原海阳、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的烟海高速、威青高速由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海阳大队管辖。
全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上收后,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依然负有相应职责。在事故处置工作、相关法制工作事宜等方面高速支队和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将按照责任分工,共同担负起相应的职责。
接处警电话在全省高速公路报警电话12122开通前,各地高速公路报警电话依然由当地122和110接警后直接转各高速交警大队。(福山大队:6333122,莱山大队:3381070,栖霞大队:6297752,龙口大队:6297762,莱州大队:6297790,海阳大队:6297780)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体制理顺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发布会上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郭兆参介绍道,理顺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市公安局整合警务资源、提高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完全符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双重管理"模式。这次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调整理顺,既有利于烟台市的经济建设、交通管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又有利于形成统一指挥、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体系。高速支队接管全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后,将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促进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当前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也十分艰巨。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栖霞高速大队大队长衣绍建、龙口高速大队副大队长曲贞生也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各自工作的进展情况,表示将根据辖区高速公路的交通特点,采取一系列措施,及时排除路面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保障路面安全畅通,为打造平安高速不断奋斗。
采取"垂直管理"模式,更加快捷便民
发布会上,与会领导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简洁明了地分析了体制调整前后的一些不同之处。之前,县市区高速公路实行"属地管理"模式,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管理,同时,接受高速支队业务部门的指导。此次调整后,县市区高速公路管辖权由各县市公安机关移交至高速支队,由支队新成立的栖霞、龙口、莱州、海阳4个直属高速大队负责,实行"垂直管理"模式。
垂直管理模式在诸多方面都有着一定的优势。在应对恶劣天气方面,能够形成统一报送、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协调一致、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可以由支队的指挥中心统筹全线调度,直接通知各相关路面执勤大队到辖区路段进行疏导和管理,并根据路面情况变化,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和交通管理措施,妥善应对。
此外,高速支队直属的六个大队均在大队驻地建立了违法处理室或在重点收费站附近建立了执法服务站,已便更加快捷及时地处理高速路上出现的各类问题,为群众提供简易程序处理、一般程序处理和违法缴费等"一站式"服务。
各大队违法处理点:
福山大队:大队驻地违法处理室、福山收费站处执法服务站
莱山大队:大队驻地违法处理室、杜家疃收费站处执法服务站、烟台收费站处执法服务站
栖霞大队:大队驻地违法处理室(中桥收费站 沈海高速栖霞管理处)
海阳大队:大队驻地违法处理室(海阳西收费站 威青高速海阳管理处)
龙口大队:黄城收费站处执法服务站
莱州大队:莱州收费站处执法服务站(另有沙河收费站处执法服务站尚未投入使用)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体制理顺后,各部门将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将会再上新台阶。而当前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也十分艰巨,不仅需要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从而共同维护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烟台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