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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路局加大公路建设项目监管力度
2016-09-08 
        近日,省公路局加大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有效地推动了工程建设优质、健康发展。

        一是细化工作目标。细化年度目标和季度目标,建立任务台账,逐级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倒排工期,进一步细化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要求各项目建设主体每月28日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跟踪表》。

        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并形成纪要。对未开工的项目,加强与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设计批复和招标程序,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对已开工项目,在质量、安全、进度方面统筹协调、安排,加大人、机、料的投入,及时沟通、协调配合,力争保质保量按工期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按照《江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督查办法》《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挂牌督办”项目的建设程序、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进行全面督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在督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督查报告,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收到督查报告后,及时进行整改,于5个工作日内就整改情况提交书面报告。省公路局根据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工作考核,将任务完成情况与所在设区市公路建设计划资金和评先评优挂钩。(李文召)(来源:中国交通报驻江西记者站江西交通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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