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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信用江西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6-09-30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省路政总队:

        现将《信用江西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力求取得实效。

        联系人:厅政策法规处章春华

        联系电话(传真):0791-86243240

        QQ邮箱:346698095@163.com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信用江西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围绕“唱响信用交通,唱亮交通发展”这一主题,并结合“信用江西交通”网站的开通,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全省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3日--10月31日。

        三、内容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6月28日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视频会的要求,成立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明确本单位“信用江西交通宣传月”活动分管领导、具体承办部门和联络员,并于2016年9月5日前报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

        (二)制定活动方案。各单位按照“信用江西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厅2016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信用宣传月活动方案,并于2016年9月10日前报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

        (三)加大政策解读。各单位、各处室以信用政策知识、企业信用承诺、诚信典型、优秀信用报告、“黑名单”“红名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发动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协会商会、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牵头处室:厅法规处、建管处、运输处、安监处、路航处;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质监站,省联网中心,省交通设计院,省交通监理中心,厅信息中心,省路政总队)

        (四)利用标语宣传。在公路两侧、办公场所、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超限检测站、汽车站等地的电子显示屏和情报板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口号;各级交通运输、公路部门、公路经营企业要在窗口单位或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形成人人关心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社会关注支持交通运输发展的浓厚氛围(牵头处室:厅宣传处,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局,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输局、省高速集团)

        (五)利用媒体宣传。充分发挥盛市新闻媒体宣传资源和中国交通报、江西交通杂志等媒体的作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单位、各处室于9月5日前,以信用建设为主题,提供1篇2000字以上的专题文章报厅政策法规处。有关文章将署名所报单位(处室)或单位(处室)领导,在江西交通杂志、“信用江西交通”网站等行业媒体发布,并择优推荐在中国交通报、中国改革报、“信用中国”网站等媒体发布。(牵头处室:厅法规处、宣传处;责任处室和单位:厅建管处、运输处、安监处、路航处,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局,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质监站,省联网中心,省交通设计院,省交通监理中心,厅信息中心,省路政总队)

        (六)做好“信用江西交通”网站运维。厅信息中心作为“信用江西交通”网站建设运维主体,须按照部要求,使用部提供的“信用交通”子站模板或自行建设信用栏目,链接至部“信用交通”网站,并负责做好全省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发布公开工作。各单位、各处室可在本单位或部门的网站建设信用栏目,持续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发布公开工作,并积极向厅信息中心报送信用信息内容,做好厅“信用江西交通”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具体内容为:

        1.各单位、各处室贯彻落实国家、部省和厅有关信用信息建设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的相关情况;

        2.本省(区、市)与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建设相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情况;

        3.本省(区、市)及各地交通运输局、公路局领导对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建设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重要指示;

        4.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和服务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绩;

        5.各单位、各处室发布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信用评价结果信息、信用“黑名单”“红名单”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用信息及相关信用信息基础数据;

        6.其他信用方面的信息内容。

        (牵头单位:厅信息中心;责任处室和单位:厅法规处、建管处、运输处、安监处、路航处,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质监站,省联网中心,省交通设计院,省交通监理中心,省路政总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法规处)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工作。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质监局、省路政总队和厅建管处、运输处、安监处、路航处分别指导本领域信用宣传工作。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和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以及厅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抓好宣传节点,把握工作节奏。各处室、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节点,充分利用好“信用江西交通”网站开通暨“信用江西交通宣传月”启动活动,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厅信用建设办公室将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信用江西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信用江西交通宣传月”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并于10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厅政策法规处。

        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标语

        1.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

        2.诚实守信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立国兴邦的重要基石。

        3.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

        4.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大力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5.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

        6.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7.人人讲诚信、事事做诚信。

        8.诚实守信,知行合一。

        9.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

        10.倡导诚信、推动诚信、捍卫诚信。

        11.大信用大发展,小信用小发展,不信用难发展。

        12.一心一意保诚信,齐心协力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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