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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拟规定:出租车不得在机场火车站电召揽客
2016-10-01 
        原标题:巡游出租车不得在机场火车站电召揽客

        交通运输部发布《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北京晨报讯(记者曹晶瑞)昨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该规范明确,在机尝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站点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不得通过电召方式在排队候客区揽客。

        昨日,交通运输部表示,为落实《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两份文件,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北京晨报记者看到,该《规范》规定了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经营者、服务人员、运输车辆、服务站点、驾驶员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投诉处理等。

        其中,《规范》明确,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是指根据乘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服务需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但在机尝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站点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指挥,按顺序排队候客,不得通过电召方式在排队候客区揽客。同时要求,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的拒载行为。也就是说,新的《规范》依旧对传统巡游出租车行业的拒载问题作出明确规范。

        另外,《规范》还明确,乘客上车后,驾驶员应问清或核实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按规定开始使用计价器。目前,在一些城市部分出租车虽然配有计价器,但揽客时却按乘客目的地施行一口价收费,不打计价器,针对这样的情况,《规范》也给予了明确。

        市民可登录交通运输部官网查看《规范》全文,如有反馈意见可于10月20日前反馈给交通运输部。

        责任编辑:乔雷华SN098

        文章关键词:出租车交通运输部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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