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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开展信用考核
2016-10-11 
        10月8日,《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信用考核综合评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

        《办法》首次对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进行信用考核,进一步规范了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及养护工程市场施工、监理、勘查、建设单位及主要人员的信用考核工作,对信用度不高的单位将采取暂停1年进入福建专养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的措施。

        《办法》明确了对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考核采取直接考核和综合评分相结合的考核方式,采用日常检查与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一并纳入考核范畴。对施工、监理单位综合评分均采用百分制,主要考核其履约、质量、安全、进度、标准化施工、内业资料等方面内容,并建立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及主要人员信用档案。

        《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考核综合评分办法》(修订)同日发布。《办法》提出信用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度组织一次,并对施工、监理、勘查、建设单位在进度管理、工地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工艺、廉政建设、机构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省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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