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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6-11-02 
        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远海运、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部属各单位:

        目前即将进入冬季,这段时期历来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冬季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查找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冬季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据预测,今年冬季将发展成一次弱的拉尼娜事件,极有可能造成持续的寒潮大风频繁、冰冻雨雪严重、气温偏低。受此影响,北方大部分地区天气严寒,渤黄海海冰偏厚,南方有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冻雨,加之可能频发的雾霾、突发团雾、突降大雨等的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而且,在此期间还将迎来“两节”和春运,各项安全工作保障任务繁重。目前,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安全责任尚未落实,安全工作还不到位,安全风险仍然存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从思想认识、工作措施、责任落实等方面真正要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以严和实的工作作风,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到倾心尽力、尽职尽责,坚决避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二、超前预防,切实做好预警和安排部署

        要针对今年冬季气候特点,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和预防重点,加强与气象、海洋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准确掌握气象灾害信息,科学合理地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有效手段,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提供预防预警信息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形势研判,树立超前防范意识,提前谋划、周密部署,逐级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严格落实,切实保障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要充分估计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严重影响,充分预判“两节”和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难度,制定针对性有效措施,切实强化重点领域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从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经营行为。

        公路保畅方面,要加强重要的国省干线、桥隧的养护,加强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掌握路网通行信息,切实做好各类突发情况下的公路抢通保通工作。

        道路运输方面,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密切关注气象和道路通行信息,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把驾驶人员上岗关。客运站要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应急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要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超载超能力运输,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水上运输方面,要对“六区一线、四类船舶”重点加强监管,督促客运经营人加强船舶日常运营维护,落实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要求。船舶要切实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装运危险品的船舶要严格执行水上危险品申报制度。

        港口作业方面,各有关管理部门要督促港口企业切实加强客运、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生产,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对违规作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港口客运站重点要加大防风、防滑、防火的力度,做好因风停航期间的旅客疏散工作。港口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合理安排作业,做好人员和大型机械、货物堆场防寒潮大风工作,港口危险化学品装卸和储存要加强风险管理,进行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工程建设方面,要强化冬季施工作业的防寒防突风、防火防中毒防触电等措施,加强施工驻地安全检查,加大对现场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力度,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加强值守,切实有效应对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事故、防恐等各类应急预案,加大培训和应急演练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战性,确保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配备落实到位,切实保障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做到科学应对、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五、强化督导,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要逐一检查,逐级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交通运输部

        2016年11月1日

        抄送:国务院应急办、国务院安委办,部内各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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