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公路局原局长:单位变成家族企业放纵妻子敛财
2016-11-10
(原标题:广东湛江公路局原局长郭德:公路局变成家族企业放纵妻子敛财)
他是一名路桥高级工程师,却每日将心思用在谋取私利上;他对妻子和家人疼爱有加,却放纵妻子疯狂敛财,将公路局变成其“家族企业”。广东省湛江市公路管理局原局长郭德应因贪腐千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没有教育好家人,把家庭当作是受贿的小店,大开方便之门。这几年来,我所收受的不义之财几乎都是通过家人收受的。因为我的错误,也影响了自己的妻子,导致家庭的破碎。”这是广东省湛江市公路管理局原局长郭德应迟来的忏悔。近日,郭德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980年8月,郭德应进入湛江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工作。工作之初,他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工作,把所学知识用在成就一番事业上,成为了一名路桥高级工程师。1997年2月,郭德应被调任市公路局副局长;2005年4月任市公路局局长、党委书记;2013年6月任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至案发。
作为市公路局的领导,郭德应手中掌握全市公路工程分包和资金拨付等权力,想和他套近乎的人络绎不绝,各种糖衣炮弹也纷至沓来。在诱惑的面前,郭德应内心的天平开始倾斜,但此时的他对党纪国法仍然存有敬畏之心,不敢明目张胆收取老板给予的好处。
如何才能稳妥地利用手中的权力获取利益郭德应当上市公路局副局长后就开始苦思冥想。1999年,承建A公路项目的老板黄某为得到郭德应的支持,邀请他“技术”入股,合作建设工程,所得利润平均分配。郭德应觉得这个主意稳妥安全,立即表示同意。工程完工后,郭德应分得“利润”120万元。2004年,黄某又以同样的方式与郭德应等人“合作”,分包承建B公路项目,郭德应再次分得“利润”120万元。仅靠“技术”合作就能赚到一笔巨款,郭德应初尝甜头,他在忏悔书中说:“老板在他的合法收入中,赠送给我一些利益,我觉得可以接受,甚至当作是朋友、同学情义,心安理得地接受,不接受反而有失朋友情义。”正是因为这种“心安理得”,郭德应敛财的欲望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大肆收受汽车,数十万、上百万元的钱财,甚至200多万元的房产也敢收。人的思想防线一旦溃堤,欲望的洪水将淹没一切。
在湛江公路系统有这么一句话“要办事找娇姐”,意思是想找郭德应帮忙,找他妻子林娇就能办好,并且林娇什么钱都敢拿。在调查期间,郭德应也印证这个说法,据郭德应交代,他们共同收受有关人员钱物达1136.618万元。
市公路局为了解决下属单位湛江渡口所渡运收入减少的问题,拟招商引资合作开发修船厂、游艇码头、游艇俱乐部等项目。某公司竞得渡口所合作权后,该公司董事长梁某约郭德应夫妇吃饭,在饭店停车场将钱装在塑料桶里交给林娇。回家后,郭德应发现塑料桶里除了海鲜还有100万元现金。郭德应考虑到与梁某是多年的朋友,不好意思收,马上将钱退回给梁某。一个多月后,梁某再次将100万元装在礼品袋里送给郭德应,郭德应这次没有拒绝,将钱交给林娇保管使用。
2008年6月,林娇约某公司负责人彭某到汽车4S店,由彭某出资21.98万元购买一辆东风日产小轿车送给其刚工作的儿子;2009年4月,许某被提拔为市公路局雷州分局副局长后,送给林娇19万元。
2010年,某公司负责人翁某承建公路工程后送给林娇330万元;2011年,某公司负责人廖某争取到公路路面大修工程后,出资208万元在广州购买一套住房送给郭德应夫妇;2012年,承建省道某线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老板李某送给林娇50万元;2013年,商人蔡某挂靠的公司经郭德应指导中标后,送给林娇50万元……
类似于上述情况,数不胜数。在湛江市公路局无论是要工程还是升官提拔,大家都知道先找娇姐,因为娇姐答应办的事,在郭德应那里都能办成。林娇在调查期间对调查人员说:“是我贪财,看到钱财就把控不住自己,我害了自己丈夫,也害了这个家庭。”
郭德应当上市公路局局长后,“受益”的不仅仅是他的小家庭,郭德应和林娇的家族摇身一变成为“公路家族”,郭德应的两个弟弟和林娇的两个妹妹先后调进湛江市公路局系统工作。
林娇的弟弟林某借用郭德应担任市公路局局长的影响力,承接众多公路工程砂石业务,几乎垄断市公路工程大队所有工程的砂石业务。林某经营砂石生意,一方面是为了谋取利益,另一方面是帮助林娇藏匿巨额赃款。林娇将大部分收受的钱财交给林某保管、置业,想利用林某的砂石生意作为幌子,将赃款漂白,以逃避法律的监管。案发后,林某出逃,至今不敢露面。郭德应在忏悔书中说:“造成这种局面,是我的罪过,我疼爱家人最后却害了家人。”
可惜,这样的悔恨太晚了!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