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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7-02-17 
        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以“平安交通”建设为统领,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基础,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信息化管理手段为保障,以服务、管理和科技创新为支撑,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发展。

        一、进一步夯实部门和企业“两个责任”。一是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落实。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调查研究、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二是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落实“一岗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开展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两个标准化”建设。一是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建设。依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明确安全监管的职责权限、履职标准、程序方法,制定督查计划、规范检查流程、明确监管内容,逐步建立监管标准体系,实现安全监管的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抽查,规范评价行为。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应用,提升企业达标创建积极性。督促指导企业遵循标准化的理念和指标体系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一是加快两个体系相关标准的制定、发布。编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督促指导有关试点企业编制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指南,明确风险类别、分级、辨识、评估和管控以及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排查、报备和整改督办等内容。组织专家论证,争取尽早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二是开展宣贯培训。加大宣教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师资培训,培养专业队伍。三是大力推广实施。通过典型推广、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不断推动两个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其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中的作用。

        四、加强基础管理和科技手段“两个创新”。一是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创新。增强“看齐意识”,“走出去”学习兄弟省份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能力。推广地市在管理手段、监管模式、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落实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支持发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化行业组织,加强监督指导。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公开曝光,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二是推进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事故预防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大科技手段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推广应用力度,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和政策研究,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

        五、突出重点领域治理和防范重特大事故“两个重点”。一是强化源头治理。严把企业资质关、从业人员资格关、车船安全技术关、港、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安全管理关、车船安全运行关等五个关口;二是抓好过程管控。切实做好“两客一危”车辆、普通货运车辆、“四类重点”船舶、港口作业、工程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以“平安交通”评价考核为契机,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快严”、“道路运输平安年”、隐患排查治理攻坚、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普通货物运输集中整治、内河航运市场秩序专项治理等行动,集中解决各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四是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路政、运政、港政、质监、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密切配合、分工协作,采取有力措施,严惩工作中发现的非法违规行为。

        六、抓好从业人员和安全专家“两个队伍”建设。一是抓好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实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为重点,以岗前培训、继续教育、警示教育为抓手,以实体培训与互联网培训的有效结合为保障,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能力考核,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二是抓好安全专家队伍建设。以省厅安全生产专家库为依托,强化专家队伍能力提升和知识更新,明确专家使用程序,建立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管理办法,完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专家队伍的监督和动态管理,推动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高效、协调、合理的专家使用机制。

        七、提升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置“两个能力”。一是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推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地市和有关单位监控信息平台与省厅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强化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开展公路水路安全生产事故综合统计分析,为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决策提供依据。制定、完善部门和专项应急预案,开展预案评估,并及时修订。做好日常应急值守工作,保障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平稳有序。二是提升事故调查处置能力。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和要求的宣传教育,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注重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研究学习,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作用和促进作用。协助、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处置,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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