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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港总体规划》获省政府与交通运输部联合批复
2017-04-15 
        日前,《烟台港总体规划(2016-2030年)》经过艰苦的努力,终于获得了交通运输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的联合批复,标志着历时四年之久的港口规划修订工作圆满完成,新一轮港口规划正式开始实施。新规划是根据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各港区发展变化和形成的新的产业特点,对全市港口总体规划作出的全面调整,进一步明确了烟台港作为我国沿海主要港口和国家综合运输体系重要枢纽的地位,以2020年和2030年作为规划水平年,预测2020年、2030年烟台港总吞吐量分别为4.0亿吨、5.4亿吨,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分别为1.65亿吨、2.2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310万TEU、500万TEU。规划了港口岸线78.5千米,并维持“一港十区”的总体发展格局不变。其中,西港区、芝罘湾港区、龙口港区、莱州港区为主要港区,以综合运输为主;蓬莱东港区、栾家口港区、海阳港区是烟台港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服务临港工业和地方经济发展;长岛港区和蓬莱西港区以陆岛交通运输为主;牟平港区今后将逐步取消货运功能,发展旅游客运。

        《烟台港总体规划》是指导烟台港发展与建设、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的依据。本次规划的批准实施,为烟台港优化港口布局、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提升服务功能、保障港口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打造国家综合运输体系重要枢纽和环渤海重要物流中心提供了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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