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要新建两座黄河大桥,预计今年年底开工
2017-05-24
濮阳要新建两座黄河大桥,即濮阳白堽黄河公路大桥和范县黄河公路大桥,预计2017年年底开工,人们一直以来的交通设想即将进入漫长的“孕育”期。
白堽黄河公路大桥
起点位于濮阳县白堽乡关庄村南,顺接既有S304,路线向东与规划的濮阳至金寨高速公路相交,并预留布设互通式立交的条件,之后路线偏离老路,上跨五支渠后,向南经白堽乡南侧通过后起桥。
起桥后,于前辛庄与西柳村之间,上跨黄河西大堤,跨越大堤后路线沿垂直河道方向,于董口乡南、李庄北跨越黄河东大堤后,于山东省枣科村北侧桥梁落地后大桥项目结束,路线全长12.303公里。
桥体设计双向四车道,宽26米,设计时速100公里。
工程计划2017年底开工,2021年6月底建成通车,工期42个月。
范县黄河公路大桥
起点位于国道G240与范辉高速公路(S26)交叉处,向北接国道G240范县城区段及范辉高速范县出入口。路线向南延伸于K0+510处于国道G342交叉并设置苜蓿叶互通立交1处,其中国道G342主线上跨本项目。
路线继续前行经李马桥西后,自K2+000处后路线逐渐偏西南向,经任李赵庄东后,在罗楼西北向与省道S101(原S307)交叉,再经王庄西后,于K6+500附近跨越辛杨干渠并转为南向。路线经西牛桥西、苗王庄东和李胡后,在前李胡西北向起桥(黄河特大桥),再次跨越辛杨干渠后,经前李胡与武盛庄之间的空档连续跨越黄河北大堤、北侧滩地、主河槽、南侧滩地及黄河南大堤后经北关村西侧,于旧城镇东侧到达项目终点K6+000处,项目路线全长16公里,其中范县段长11.6公里,鄄城段长4.4公里。
项目采用设计速度每小时100公里的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33.5米。
计划2017年年底开工,2021年6月底建成通车,工期42个月。
国道G240范县黄河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国道G240范县黄河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国道G240范县黄河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
建设地点:濮阳市濮阳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工可推荐路线方案起点位于国道G240与范辉高速公路(S26)交叉处,向北接国道G240范县城区段及范辉高速范县出入口。路线向南延伸于K0+510处与国道G342交叉并设置简易菱形互通立交1处,其中国道G342主线上跨本项目。路线继续前行经李马桥西后,自K2+000附近逐渐偏向西南,经任李赵庄东南后,在罗楼西北向与省道S101(原S307)交叉,设置平面交叉,路线转为向南。路线先后穿过后王庄与唐洼、中牛桥与东牛桥之间的空档,并于东桑庄西北起桥连续跨越黄河北大堤、北侧滩地、主河槽、南侧滩地及黄河南大堤,于旧城镇北关村东侧接G240鄄城段并到达项目终点,项目路线全长15.7公里,其中范县段长10.17公里,鄄城段长5.53公里,黄河特大桥全长7492米。本次环评以省界为终点,只评价河南省境内范县段范围。本项目占地总面积1515.6亩(其中河南省1155.3亩,山东省360.3亩)。设黄河特大桥1座共7492米,中小桥6座共214米,涵洞19道;设置简易互通式立交1座,平面交叉6处。全线平均每公里桥长490.8米(不含互通式立交主线桥及分离式立交桥)。设监控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超限站1处、黄河特大桥主线收费站1处。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项目计划于2017年底开工,2021年6月底建成通车,工期42个月。
二、主要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集中于施工准备和路基、桥涵等主体工程施工活动对生态环境、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其次为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和生活垃圾排放对局部环境形成的短期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公路行驶时汽车产生的噪声对两侧局部区域人群生活环境的干扰,汽车尾气和附属设施产生的废气对公路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服务设施产生的污水对周围水环境的污染,沿线服务设施工作人员及过往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边卫生环境的影响等。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做好施工期的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期,大桥桥墩和钢便桥、围堰的拆除等水中作业阶段避开鱼类繁殖期,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临时占用耕地首先考虑复耕,对于难以复耕的考虑种植经济作物、植种树木;要求建设单位配备洒水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和设置施工围挡;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拆迁垃圾及时清运,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昼间在距离较近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作业时,采用移动式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桥梁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对泥沙进行沉淀和钻渣定期清理外运,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禁乱撒乱抛废弃物,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黄河水质造成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定期清理用于周围农田肥田;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于运营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根据本项目的施工特点及造成的鱼类影响,结合评价河段自身的生态特点和鱼类区系组成,对河段的渔业资源修复的主要措施是进行增殖放流等鱼类资源恢复措施;对沿线噪声超标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种植降噪林等措施;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及时清理送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濮阳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李庆贤
联系电话:13903933968
电子邮箱:13903933968@139.com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1336号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010-58278560
电子邮箱:jkydyp@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邮编:10002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拟建工程周围村庄村民、相关部门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2)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4)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5)其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S304濮阳白堽黄河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S304濮阳白堽黄河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S304濮阳白堽黄河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
建设地点:濮阳市濮阳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工可推荐路线方案起点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白堽乡关庄村南,顺接既有S304,路线向东与规划的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濮阳段相交,并预留布设互通式立交的条件,之后路线偏离老路,经刘林寨村东、西杨楼村西后,上跨四支渠、五支渠,向南经白堽乡杨楼村南侧通过后起桥(黄河特大桥),于东常寨东北侧上跨黄河西大堤,跨越大堤后经东刘庄、王柳庄中间通过后,沿垂直河道方向,于董口乡南、李庄北跨越黄河东大堤后,于山东省枣科村北侧桥梁落地后到达本项目终点,路线全长14.065公里,其中河南境9.075公里(含3.495公里接线长),山东境4.125公里。黄河特大桥长9637米,其中河南境桥长5579.5米,山东境桥长4057.5米。本次环评以省界为终点,只评价河南省境内濮阳段范围。本项目占地总面积807.829亩,新增占地795.17亩。设黄河特大桥1座/9637米,中桥3座/161.1米,涵洞5道;平面交叉5处。全线设养护工区1处,黄河特大桥主线收费站1处。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其中黄河桥采用双向六车道,桥梁宽度2×16.25米。项目计划于2017年底开工,施工期为36个月,预计于2019年底建成投运。
二、主要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集中于施工准备和路基、桥涵等主体工程施工活动对生态环境、水环境的干扰和破坏,其次为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和生活垃圾排放对局部环境形成短期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公路行驶时汽车产生的噪声对两侧局部区域人群生活环境的干扰,汽车尾气和附属设施产生的废气对公路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沿线收费站、养护工区等服务设施产生的污水对周围水环境的污染,沿线服务设施工作人员及过往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边卫生环境的影响等。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做好施工期的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期,大桥桥墩和钢便桥、围堰的拆除等水中作业阶段避开鱼类繁殖期,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临时占用耕地首先考虑复耕,对于难以复耕的考虑种植经济作物、植种树木;要求建设单位配备洒水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和设置施工围挡;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拆迁垃圾及时清运,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昼间在距离较近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作业时,采用移动式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桥梁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对泥沙进行沉淀和钻渣定期清理外运,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禁乱撒乱抛废弃物,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河流水质造成污染,施工人员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生活污水定期清理用于周围农田肥田;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于运营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根据本项目的施工特点及造成的鱼类影响,结合评价河段自身的生态特点和鱼类区系组成,对河段的渔业资源修复的主要措施是进行增殖放流等鱼类资源恢复措施;对沿线噪声超标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种植降噪林等措施;收费站、养护工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及时清理送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濮阳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李庆贤
联系电话:13903933968
电子邮箱:13903933968@139.com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1336号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10-58278558
电子邮箱:51208769@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邮编:10002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拟建工程周围村庄村民、相关部门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2)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4)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5)其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本文来源:濮阳广播电视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