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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与PPP深度融合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2017-12-29 
        风险保障是保险的基本功能,通过不断研究契合点和切入点,保险业可为PPP提供更多风险保障。近年来,保险业保费收入平稳快速增长,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的跨越式发展给险资参与PPP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证。财政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运作。未来,保险资金在参与PPP的战略布局上应该有所侧重,选择细分领域,险资应该重点考虑久期长、适合保险资金投资特性的PPP项目。与PPP深度融合服务实体经济保险资金规模大、久期长、追求稳健收益、投资方式灵活、资本属性相对较强的特点与PPP项目长期性的资金需求高度匹配。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融资有很大前景。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8月末,保险资金已累计通过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直接服务实体经济超过4万亿元。此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积极参与PPP项目,如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一直以来,国寿投资公司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在该领域的传统优势,依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参与优质PPP项目,重点配置境内外基础设施、国企改革、保银合作等领域资产,截至2017年6月,基础设施投资累计签约规模超1230亿元,开创了众多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领域的创新模式和投资理念。下一步,国寿投资公司将继续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坚决贯彻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发展战略,针对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强化资金支持力度,提升服务国民经济建设能力。此外,国寿投资还将积极参与地方政府推进的PPP项目,加大对海绵城市、智慧城市项目的投资,助力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多种金融工具并举PPP项目是一种组合融资的方式,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几乎涉及到整个金融行业各个业态,不同的阶段对于资金融出方的风险不一样。PPP项目涉及到项目融资,有限追索权,相对来说每个阶段每个项目都有风险隔离,风险差异比较大。一般的PPP项目期限在8—30年,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融资工具可以使用。在项目的成立期,以专项建设基金的形式、资管计划的形式参与进来,成本各不相同。在建设期,主要是依靠财政专项资金,适合整个设备投资占比比较高的项目。运营期,主要是资产证券化的方式,PPP资产证券化交易是一个比较大的市场,但是需要时间。退出期,有的项目公司通过IPO的方式境外上市,有的通过新三板挂牌的方式,有的探讨并购重组的方式。优势互补产融结合风险保障是保险的基本功能,通过不断研究契合点和切入点,保险业可为PPP提供更多风险保障。保险资金既可作为PPP项目公司股东,也可作为项目公司提供债务融资,全方位满足项目建设、运营的资金需求。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保险资金对项目和投融资主体要求很高,对资金安全性要求更高。而保险资管产品过于保守、弱势,产品收益相对偏低。2017年,我国保险行业仍面临短期利率上行、资产负债不匹配等挑战。随着保监会对行业监管的趋严,短期内可能影响业务规模的扩张。不过从长期来看,保费增速过热、寿险产品短期化、理财化的特征将得到进一步遏制,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有助于行业回归保障本源,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同时商业养老险未来有望带来新的增量保费收入。据了解,目前险资投资PPP项目多是以间接投资为主,具体包括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跟投或借助信托通道的投资、保险资金直接股权投资等方式。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向委托人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资金以债权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按照约定支付预期收益并兑付本金。根据保监会2012年7月下发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机构总资产的10%可用于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由于资金全部为保险自营资金,期限长、成本低,保险机构完全可以持有对PPP项目的股权投资至政府收回(适用于BOT等项目)或长期一直持有(适用于BOO项目)。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方式由政府投资为主导逐步转向政府与各类社会资本合作、共建,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PPP投融资机制方向转变,同时政府补贴方式的重心也由前期投资向后期采购转变。产业发展需要金融资本,保险资本和产业资本产融双方相互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而PPP正是合适的载体和产融结合的有效平台。多层面控制PPP投资风险识别并合理分配风险,是成功运营PPP项目的关键。保险服务PPP具有先天优势,但从目前情况看,仍以保险资金支持为主,在风险保障、社会治理方面作用发挥有限,究其原因,也与PPP项目大额、长期、复杂的特点密切相关。中国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吴静在“第三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指出,PPP项目风险是一个系统工程,保险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或是一个局部切入点。PPP项目风险管理机制应从顶层设计综合考虑,国家层面、地方层面,社会资本以及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形成多重保护、多重防范的隔离防护墙,才能够切实有效解决PPP项目风险管理问题。PPP项目兼具融资体量大、项目周期长、风险多样化、政策法律影响大等特点的PPP项目的风险无疑也是更为复杂的。具体来看,主要包括政策风险、融资风险、市场收益风险等,且可能发生于项目建设期、运营期,甚至贯穿全生命周期。有风险的地方,就一定有保险的发展空间。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8月末,保险资金已累计通过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直接服务实体经济超过4万亿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险资投资PPP需要防范操作风险,能够选择恰当的项目和能否有效地参与项目管理,还要高度关注目前PPP市场存在的不规范的行为,随着地方政府债务压力的上升,要警惕信用风险。保险资金参与PPP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从政策层面上来看,2016年8月,修订后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保险资金可采取PPP模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打开了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的政策空间。今年5月4日发布《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后,5月5日,中国保监会又印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投资符合条件的PPP项目,为保险资金投资符合条件的PPP项目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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