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路建设审批时长将缩短50%以上
2018-05-07
《政策》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公路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开启公路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审批时间,确保公路建设项目按时开工并顺利实施。公路及附属设施建设用地,在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审批手续后划拨供给,可一次性申请报批,分期分段使用。鼓励科学合理、依法依规运用多元化的融资手段,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公路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政策》明确,除桥梁、隧道等技术复杂的特殊工程外,公路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使用符合施工要求的农牧民群众自有车辆和施工机械,使用比例最高可至70%。
《政策》还对农牧民群众为公路建设项目提供的地材运输服务制定了指导价格,以县为单位按县城所在区域分二、三、四类地区分别执行。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优惠政策,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推进的县(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可采取3年内暂缓安排项目计划和投资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