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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5月11日-17日)
2018-05-16 
        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项目经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并由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授权梅州市梅县区公路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梅州市梅县区公路局的委托,对《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报名参加资格预审。一、项目授权主体: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二、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公路局三、PPP项目名称: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PPP项目四、PPP项目编号:441421-201805-10501-0006PPP计划编号:M3-201804-10501-056五、PPP项目采购需求:5.1项目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境内东北片区,松源镇、松口镇、桃尧镇、雁洋镇。5.2项目概况:根据《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梅市交字﹝2017﹞209号),该项目线路全长67.29km,其中主线长51.218km(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53+374.398),松源支线长6.34km,桃尧支线长9.732km。但是,根据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PPP项目采购范围的批复》(梅县区府函﹝2017﹞100号)和《关于同意调整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PPP项目采购范围二次批复的调整》(梅县区府函﹝2018﹞17号)的批复内容,主线中K47+100-K53+374.398段(长度为6.274km)和桃尧支线(长度为9.732km)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次PPP社会资本方采购范围内。经核减,本次PPP社会资本方采购范围的建设内容如下:本项目路线全长51.284km,其中主线长44.944km,松源支线长6.34km。主线路线包括涵洞124道,平交口44处,绿道55.325km,一级驿站2个,二级驿站3个,三级驿站11个,驿站总建筑面积为2276平方米。主线设特大桥:1110.6m/1座;大桥:5838.6m/23座;中桥:172.4m/4座;桥梁占主线路线总长的比例为15.8%。松源支线设大桥:2026m/5座。主线分为两个部分,其中松源镇起点K0+000至松口镇EK29+800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局部路段由于条件受限,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17米;松口镇EK29+800至终点K47+100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21.5米。松源支线(新升省道S334)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12m。5.3投资规模:根据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PPP项目采购范围的批复》(梅县区府函﹝2017﹞100号)和《关于同意调整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PPP项目采购范围二次批复的调整》(梅县区府函﹝2018﹞17号)的批复内容,本项目以PPP模式实施的实际投资总额约为200,727.7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163,162.82万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为12.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91.81万元、基本预备费11,203.50元、其他费用项目2,367.83万元、建设期利息12,589.65万元(除建设期利息外的静态投资部分金额按照经批复的概算和梅县区府函﹝2018﹞17号执行)。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由梅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由区政府自行承担。5.4合作模式及范围:5.4.1合作模式: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5.4.2合作范围:在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之后,由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本项目维修维护的权利,特许经营期结束之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整体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移交完成之后PPP合作终止,项目公司解散。5.5合作期限:共15年,包括3年建设期,12年经营期。5.6项目资本金比例:按《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要求,本项目资本金比例按PPP投资额的20%设定。5.7资本金出资比例:政府方出资10%,社会资本出资90%。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6.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社会资本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6.1.1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①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以下材料:A、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报告(2014年后成立公司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6年末的财务报告;B、“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加盖公章C、“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A、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B、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⑤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⑥提供企业所在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近3年是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若投标申请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6.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1.3投标人要求同时具有的资质: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③安全生产许可证。6.2财务实力要求6.2.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投标人的净资产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2016年的财务报告为准(含财务报表,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6.3信誉要求6.3.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若投标申请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自成立之日起计算),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企业信用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无不良记录。6.3.2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广东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东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6.3.3公路资质企业,须提供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企业名录中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6.4申请人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6.4.1申请人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报名企业投标。6.4.3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需满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6.4.4申请人须按照本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登记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1、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符合政策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技术引进和转让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递交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八、合格社会资本的确认方式8.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8.2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即为正式投标人。正式投标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或正式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正式投标人仍不够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8.3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发出投标邀请书,获得投标邀请书的合格社会资本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九、报名登记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9.1申请人在报名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9.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报名登记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9.1.2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备查;9.1.3符合资格要求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法使用二维码查询或查询不到信息的资质证书须提供原件备查);9.1.4符合“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9.1.5符合“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的相关信誉复印件加盖公章(截图示例见资格预审文件格式)。①“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加盖公章②“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资料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间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被列入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9.2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7日期间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6:30时(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府前路泰鸿科技综合大楼C栋六楼)报名登记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9.3不接受邮寄报名方式。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10.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上午9:30至10:00。10.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府前路泰鸿科技综合大楼C栋六楼10.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十一、资格预审公告发布11.1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7日止(五个工作日)。11.2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梅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等媒体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若采购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补充等,将发布更正公告。十二、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范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753-233306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梅州市梅县区公路局地址:梅州市梅县区交通路1号联系方式:黄小姐0753-2523126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先生代理机构地址:0753-233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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