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农村公路路网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6月14日-21日)
2018-06-14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农村公路路网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施甸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施甸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施甸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是道路工程(基本级公路)。本项目实施涉及施甸县5镇(甸阳镇、太平镇、由旺镇、仁和镇、姚关镇)和8乡(水长乡、老麦乡、何元乡、万兴乡、酒房乡、旧城乡、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摆榔彝族布朗族乡),由于老路质量较差,基本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5540亩,老路利用5540亩。拟建农村公路路线全长540.216km,其中基本级公路(6.5m路基宽)204.222km,基本级公路(4.5m路基宽)335.994km。(2)项目总投资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施甸县农村公路路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基床2018〕1号),本项目估算静态总投资为59533.4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1237.97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为129.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250.22万元,预备费为4915.61万元。从投融资考虑,初步假定本项目动态总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0%,剩余70%为项目公司融资解决,本项目融资利率上限为人民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按照目前利率上浮10%测算出本项目工程建设期利息为3319.88万元。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62853.33万元。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农村公路路网改造工程与政府合作建设的社会资本。2.3操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投标人中标后,作为社会资本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设施维护以及相关资产更新等责任,并在此期间内享有获得针对本项目的政府付费和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通过获得政府付费弥补其投资建设成本、运营维护成本以及运营管理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全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无附加任何条件的基础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1)股权比例及注册资本金构成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00万元(暂定),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1,000.00万元,持股20%;社会资本方出资4,000.00万元,持股80%。(2)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为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的30%(暂定),约18,858.11万元。项目资本金超出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该部分由上级补助提供。实施过程中,若因上级补助资金调整导致与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不符,则剩余部分由社会资本方补足,并据实调整政府付费公式中的总投资,即调整每年的政府支出责任。项目资本金比例最终以金融机构要求为准。若金融机构要求提高资本金比例,超出的部分资本金由中标社会资本负责筹集以保证项目融资的工作顺利进行。(3)项目融资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约43,995.22万元,占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的70%。(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可用性付费+运营服务费),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支付。项目公司通过获得政府付费弥补其投资建设成本、运营维护成本以及运营管理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5)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服务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2.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1)建设期:3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2)运营期(特许经营期):15年,自交工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3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1)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2)融资能力要求:融资能力不低于43,995.22万元;(3)信用要求: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前3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4)其他要求:申请人拟自行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还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特定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出资,不得为零。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存在上述情况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参与资格预审的情形除外)。3.6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3.7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5.2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1日前,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5.3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请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9号金平果国际商务附楼3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5.4已在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如果因某种原因决定不再网上上传申请文件或不再参加资格预审,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撤销报名,否则可能会导致申请人诚信信誉受影响。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7月6日下午14时30分—下午15时0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7月6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及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影上传文件回执”。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申请人须于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2份电子文件[光盘,确保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为网上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彩色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盖章),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文件作为评审依据。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8.投标担保及中标服务费8.1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的金额:80万元;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8.2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金额:38万元;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9.联系方式(1)招标人: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施甸县施孟公路过境县城段东侧联系人:杨程兰电话:18787581777(2)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9号金平果国际商务附楼3楼邮编:650023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871-6319729513759179958传真:0871-63140752(3)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0875-2216045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