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我部于近期组织对申请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专家审查,现将有关申报信息及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企业陈述。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并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请于2019年5月1日前,将举报材料报送我局建设市场监管处,单位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传真010-65292767,电话010-65292737。
如申请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请于2019年5月1日前,登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许可网上办理模块提交陈述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2019年4月25日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声明
郑重声明,我部在公路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陈述、公告、打印证书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
文档附件: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