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证”还在严查,福建省厅又撤销一批二级建造师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黎永健:
经查,你于2018年9月以漳州英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注册单位申请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于2018年10月先后变更注册至福建省鹏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建路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4月变更注册至福建颖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7月注销注册,2019年11月重新注册至福建省揽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2月注销注册,于当月重新注册至福建英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3月注销注册,于当月重新注册至福建省圣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时,你隐瞒了同时将二级建造师注册在广西路宇建设有限公司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本厅于2020年6月9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闽建告字〔2020〕62号),并于2020年6月15日送达给你,当日您向本厅提出的书面陈述、申辩本厅不予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厅决定撤销对你作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自作出撤销决定之日起,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3日
付崇峰:
经查,你于2017年11月以福建省其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注册单位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并注册至今。经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您申报初始注册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虚假学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本厅于2020年6月12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闽建告字〔2020〕76号),并于2020年6月29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本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厅决定撤销对你作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自作出撤销决定之日起,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3日
吴武雄:
经查,你隐瞒了1999年8月至今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城关中学工作的事实,2020年5月以福建兼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注册单位申请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本厅于2020年6月12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闽建告字〔2020〕77号),并于2020年6月29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本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厅决定撤销对你作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自作出撤销决定之日起,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建综〔2020〕1号),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3日
杜敏:
经查,你于2020年1月以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单位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注册时,你隐瞒了同时将二级建造师注册在辽宁恩通屏蔽防护工程有限公司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本厅于2020年5月26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闽建告字〔2020〕49号),并于2020年6月30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本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厅决定撤销对你作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自作出撤销决定之日起,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3日
陈加庆:
经查,你隐瞒了2018年8月至今在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2020年3月以福建旭辉金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注册单位申请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本厅于2020年6月17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闽建告字[2020]80号),并于2020年6月23日送达给你,当日你向本厅提出的书面陈述、申辩,本厅不予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厅决定撤销对你作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自作出撤销决定之日起,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建综〔2020〕1号),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