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运河廊坊段旅游通航工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香河县安石路(运河大道—冀京界段)建设工程“代建+监理”一体化建设管理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投建〔可研2020〕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香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香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廊坊市。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起于运河大道和新开大街交叉口,向西跨越北运河(新建王家摆桥)后,向南与幸福路相交,经三间房村南侧转向西,至冀京界与通州区拟建新石小路相接。全长约3.62公里,全部为新建路段,同步建设照明、绿化等相应配套工程。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道路标准横断面采用四幅路形式,双向六条机动车道。其中中央分隔带宽2米,两侧机动车道各宽11.75米,机非隔离带各宽2米,非机动车道各宽3.5米,人行道各宽4.5米,最外侧土路肩各宽0.75米,标准道路路基顶面总宽度47米,局部横断面宽度根据功能需求适当调整,全线路基顶面总宽度变化范围为47米至50.5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本项目估算投资9.4亿元。
2.1.3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代建+监理”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代建和工程监理工作。代建主要内容包括全线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防护与排水、亮化、绿化、照明及环保工程、河道防护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包含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包含技术咨询),并协助项目法人完成征地、征拆工作。监理主要内容包括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防护与排水、亮化、绿化、照明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工程建设全过程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在现场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按合同约定代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的实施。协助项目法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依据相关法规履行并承担控制质量、进度 、投资、安全、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责任;协助项目法人完成征地征拆工作;按项目法人授权审核设计变更;组织中间验收、环保水保等专项验收,配合组织交工验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并通过档案验收;负责本项目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理;配合组织交(竣)工结(决)算,配合项目法人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工程施工监理: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完成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防护与排水、亮化、绿化、照明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并负责协调做好河道防护监理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