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地方铁路工程标准化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印发,明确规划布局、总体架构、项目管理制度、管理机构人员、原材料产品控制、工装设备配置、工艺工法应用、模块化工点管控、智慧工地建设、质安文化提升10项具体工作任务,为保障地方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适应“十四五”期全省地方铁路大规模建设的管理需求。
《指导意见》是浙江首个关于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编制过程中,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遵循国铁集团标准化管理体系,结合浙江实际,对地方铁路标准化工作提出全面系统要求,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指导意见》进一步突出建设单位全面管理的龙头作用。建设单位要在项目实施前,超前谋划标准化管理工作,充分考虑费用及建设条件;编制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大纲,统筹推进实施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搭建有形的标准化总体架构,明确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实现工厂化集中加工,场站实现封闭式管理;形成专业专项工程施工标准。
在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配置有效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各参建单位的管理机构人员满足工程建设需求;配备适用的工装设施设备,明确钢筋加工、隧道施工、桥梁施工中的机械化、智能化施工装备配置;严格落实原材料构配件标准化管理,加强质量控制,落实质量检验体系;推广应用先进工艺工法,坚持工法微改良、工艺微改进、设备微改造的“三微改”理念。
《指导意见》还明确对桥梁、隧道、场站各工点落实模块式现场管理、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深化智慧工地建设赋能标准化管理,落实铁路建设信息化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在线传输与监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