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下发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2021年3月1日起,示范项目在设计阶段应全部采用BIM技术,并逐步在施工、运维等环节推广采用BIM技术,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发展实际需求的BIM技术实施细则、技术标准和应用管理制度;2022年12月31日起,示范项目全过程采用BIM技术,逐步形成BIM技术全过程推广的应用机制;2023年底,结合示范项目的应用经验,形成全市统一的BIM信息统筹协调与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和管理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
并且指出:政府投资示范项目BIM技术应用费用参考《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建价(2018) 237号),通过市中介超市平台的市场竟价机制和甲乙双方的协商具体确定。采用BIM技术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可研估算、设计概算文件时,应明确BIM技术应用费用,并在建设项目其他费用中单独列项计取。
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