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在监建设工程项目共计4858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4045个,建筑面积24143.5万m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618个,工程造价667.1亿元,轨道交通工程195个,工程造价1200.9亿元;累计竣工验收工程1953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551个,总建筑面积5434.5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含地铁)402个,总造价291.4亿元。
2020年全市5个项目获得了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并完成了杭州市“钱江杯”优质工程的相关推荐工作,共推荐30个项目,29个项目获奖,其中房建工程类27个,市政工程类2个。开展了杭州市“西湖杯”评比工作,共计119个项目获奖,其中房建工程类105个,市政工程类14个。
二、主要工作
(一)严格验收程序,规范验收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出具质量监督报告。目前,共有1813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使用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其中房建工程1487项,建筑面积4973.08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地铁)326项,总造价300.37亿元;其中市本级房建工程76个,建筑面积233.54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地铁)151个,总造价231.78亿元。
(二)落实质量责任,落地终身制度。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严格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全方位、立体式检查,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线上检查与线下检查相结合、点上监督与面上巡查相结合,从严执法。确保建设工程,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2020年,在监的4045个房建项目和813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含地铁工程),各方主体法定代表人均出具了质量授权书和各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落实率100%。2020年,完成竣工验收的1487项房建工程和326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地铁),均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设置率100%,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三项制度覆盖率100%。
(三)强化质量治理,积极投诉处理。先后组织开展基础阶段工程大检查、地铁市政工程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主体结构阶段大检查、地铁管片生产质量专项检查、装饰节能大检查、建筑工程材料质量专项检查等专项治理,消除质量隐患,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制定印发《杭州市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开展住宅全装修项目专项整治,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材料进场、施工样板间管理、分户检验、竣工验收等环节入手,强化全装修工程质量监管,提高住宅品质性能。继续推行高效便捷的房产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在市本级监督站外网设立投诉专栏,公布投诉方式和投诉热线,安排专人负责投诉处理,耐心接待投诉人员,认真做好投诉信件、电话的受理、转交、催促、归档等工作,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可追溯。
(四)把紧分户验收,保障住宅品质。严格按照《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分户检验,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住宅工程组织竣工验收前,落实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等内容进行逐户检验;住宅工程经分户检验结果符合规定的,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2020年,我市住宅通过竣工验收246个项目,全部开展了分户验收,分户验收率覆盖率达到100%,抽测6879户,一次验收合格6730户,一次验收合格率97.83%。
(五)强化执法监督,严查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开展4期季度检查,共计129个项目。联合市房管局,对全市住宅全装修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共抽查主城区9个区县市18个主体阶段的工地。针对问题突出的项目及参建企业予以通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形成闭环管理。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从杭州市承接地铁市政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中,随机抽取14家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共签发责令整改通知单6份,同时对2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开展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检查,对混凝土企业的资质动态管理情况、质保体系情况、车辆安全管理情况、清洁生产情况、经营行为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共发现问题18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督促企业提升混凝土质量安全管理。2020年,全市各级建设部门和监督机构全年累计实施检查15074次,实施暂时停工383起,实施行政处罚698起。实施责任主体实施信用扣分1132家次。
三、下一级段重点工作
1、做好监管服务工作。在把好工程质量关,减少工程质量通病的同时,在验收程序、验收时间安排等方面给予项目参建单位最大便利。
2、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运用停工整改、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方式,对建设工程严管重罚,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及惩处措施,倒逼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3、加强对全装修住宅监管。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特别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隐蔽工程的抽检,严格落实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确保全装修住宅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功能。
4、持续创新监管方式。积极的推进全市智慧化监管平台,力争尽快建成智慧工地监管平台,从项目填报、事项申报办理、项目施工进度、项目变更、项目督办、预警提醒等全流程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精细化、移动化和自动化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