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辽宁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办法》有关规定,我厅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的2020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执业评价结果进行了审定,并对138家施工企业形成年度执业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至2021年3月1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提起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单位申述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经法人代表签名;个人申述意见需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81670362。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11日
附件:2020年度辽宁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