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在项目投标中隐瞒业绩行为进行批评的通报
各市县(洋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七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在对我厅开展公共工程领域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中指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深圳高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在省交建局的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隐瞒业绩情况。
经核实,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道G360文昌至定安段、定安至临高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第1标段投标中存在隐瞒最优业绩行为;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道G360文昌至定安段、定安至临高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隐瞒最优业绩行为;深圳高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在五指山至保亭至海棠湾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隐瞒最优业绩行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白沙快速出口路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隐瞒最优业绩行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道G360文昌至临高段公路、省道S317金马大道金江至大丰互通段、省道S308美洋线儋州互通至洋浦段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项目第 1标段投标中存在隐瞒最优业绩行为。
经研究,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深圳高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在省交建局招标项目中存在投标隐瞒业绩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将以上五家单位不良行为纳入海南省2020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
请各公路建设企业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发生。请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履行行业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推动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活动更加规范有序。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