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保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保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让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他人医药费;违反工作纪律,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保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纪律意识淡薄,法律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为物役,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与不法商人搞权钱交易。刘保锋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2017年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保锋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保锋简历
刘保锋,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安徽太和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
1988.07-1989.04 海南省航道管理处科员;
1989.04-1996.04 历任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科员、副主任科员,规划财务处主任科员;
1996.04-2008.04 历任海南省交通运输厅(2000.05更名为海南省交通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
2008.04-2009.05 海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9.05-2010.11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0.11-2016.08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党组纪检组组长;
2016.08-2017.02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7.02-2017.07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2017.07-2020.09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正厅级)。
(海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