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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招标 估算总投资约200亿
2021-03-24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下称“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项字〔2020〕272号受理,招标人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为杭州中环东段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起点拟位于杭州市钱塘新区河庄街道规划滨江二路与江东三路交叉处,与现状江东三路及规划过江通道衔接,途经钱塘区河庄街道、萧山区南阳街道、红山、瓜沥、衙前等街道乡镇,终点位于萧山区衙前镇萧山与柯桥交界处,与104国道绍兴柯桥段顺接(地面路终点在杭甬运河桥以南与现状地面路平顺衔接)。

  推荐线方案主线路线长22.9公里,其中钱塘新区段长约4.7公里,萧山段长约18.2公里,同步建设机场疏港连接线约6.6公里。全线设互通式立交6处(河庄、南阳北、南阳、红山、坎山、瓜沥,其中红山互通含机场高速匝道收费站改建),公路服务站1处(瓜沥),停车区1处(南阳)。高架桥梁建设范围(含U型槽段):起点位于江东三路交叉口,终点位于萧山绍兴区界。地面道路建设范围(含U型槽段):起点位于江东三路地面交叉口,终点位于杭甬运河桥以南现状交叉口。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0亿元,拟采用EPC建设管理模式。

  2.2 技术标准

  2.2.1 主线

  本项目主线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部分功能设计,一般路段采用高架桥和地面上下分层的形式;局部受机场飞行进近区净空限制下穿路段,采用地面路和U型槽过渡。

  高架桥(含下穿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公路-Ⅰ级。地面道路(含下穿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公路-Ⅰ级。各标准路段车道数及标准横断面宽度采用:

  (1)江东三路~江东大道路段、杭绍甬高速~萧山与柯桥界路段

  高架桥:双向六车道,桥梁标准横断面宽28米;

  地面道路:双向六车道,路基标准横断面宽38.5米。

  (2)江东大道~杭绍甬高速路段

  高架桥:双向八车道,桥梁标准横断面宽35.5米;

  地面道路:双向六车道,路基标准横断面宽41.5米。

  (3)萧山机场西侧净空限制范围下穿段(U型槽结构和地面路基)

  高架下穿段:双向六车道,U型槽结构标准横断面宽32米,地面路基标准横断面宽28米;

  地面道路下穿段:双向六车道,U型槽结构标准横断面宽32米,地面路基标准横断面宽31.5米。

  2.2.2 机场疏港连接线

  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32米。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公路-Ⅰ级。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初步勘察设计。设1个标段,即第CS01标段:本项目(包括:高架、地面道路及连接线,下同)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道路照明设施、智能交通设施、景观设施、管线综合等的地质勘察事先指导书编制、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地下管线精准探测(含南阳北枢纽、西气东输线位处的管线精准探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征地拆迁图编制、施工组织初步方案编制、后续服务、试验研究及项目前期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除本项目设计安全评价、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外的各专项评价(估)工作及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等全部工作。

  2.4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编制总体初步勘察设计大纲、勘察事先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

  (2)合同签订后45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3)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4)初步设计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后30天内,通过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定测详勘报告送审稿;

  (5)根据勘察核查单位、发包人和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在5天内对初测初勘报告、定测详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测初勘报告、定测详勘报告最终稿;

  (6)根据设计初审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并结合定测详勘报告,在15天内对初步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

  (7)积极开展各项专题研究,专题成果文件须满足发包人开展项目前期审批的要求;

  (8)设计与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设计工作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施工期暂定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征地拆迁图编绘: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15天内完成,如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线位有所变动应在批复后的7天内进行修改完善;

  以上勘察设计周期在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以招标人发出的任务通知书时间为准。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初测初勘报告、定测详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文本Word版本、图纸Autocad版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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