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省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申诉,逾期不予受理。申诉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姓名、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申诉事项的事实情况及依据等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申诉的,须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申诉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举报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4月8日。
受理机构: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监理管理科
联系地址: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三路218号
联系电话:0791-86633006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