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78号)、《关于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质监综函[2020]2号)和《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做好重庆市2020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渝交便函〔2020〕2182号)有关要求,重庆市交通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年4月12日至4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子邮箱(jwjgc@163.com),向重庆市交通局公路建管处提交书面申诉(举报)材料扫描件,申诉(举报)材料应当包括:申诉(举报)事项的基本事实、请求主张、理由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单位申诉(举报)的,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附其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和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申诉(举报)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不按规定提交或逾期提交的申诉(举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3-89183078 023-62806051
附件:1、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乙、丙级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2、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员信用评价结果
重庆市交通局
2021年4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乙、丙级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pdf
附件2: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员信用评价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