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我厅对2020年在我区承揽的农村公路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业务的单位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7日)。
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91-6810791
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
附件:1.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2.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3.施工单位业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4.试验检测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