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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2021-08-18 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河南交通投资集团:

   为进一步加快水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推进灾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现将《河南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8月12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豫交明电50

  近期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对我省部分地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害,为进一步加快水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推进灾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按照“先通后固、逐步提速”的原则,聚焦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分级负责、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与提高防洪抗灾能力相结合,科学组织、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质量,加快全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交通通畅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为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滞洪区公路。做到“水退路通”,尽快达到灾前通行水平。

  (二)农村公路。确保受灾乡村至少有一条顺畅出口路,确保已脱贫村不因交通返贫,服务好群众生产生活和灾后重建。

  (三)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一般水毁路段2021年10月底前、较大水毁路段2021年12月底前、严重水毁路段2022年6月底前完成恢复重建,路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务质量恢复到灾前水平。在建项目2021年8月底恢复正常施工秩序,9月份全面掀起施工高潮,确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

  (四)港口航道。2021年10月底前实现全面通航,满足进出港航行条件。

  (五)运输场站和超限站。2021年10月底前恢复重建,实现进出道路通畅、硬件设施齐全、应用功能完善、设备运转良好、运输服务有序。

  三、重点任务

  (一)迅速抢通公路。对积水未退的滞洪区道路,备足设备、备足材料、备足施工队伍,水位下降后,第一时间开展公路抢修保通,保障转移群众出行和恢复生产生活需要。对已脱贫乡村受灾公路,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尽快抢通修复,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全力保障通行。统筹公路水路、运输管理、质量检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等多方力量,形成合力,迅速打通断行路段和救灾运输通道,同步推进其他灾毁路段恢复重建,保障群众出行需求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对过漫水的商登等高速公路路段和积水严重的收费站、服务区,改进排水设施,增设挡水墙等设施,确保汛期通行安全。

  (三)准确核实灾情。严格落实恢复重建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逐条路线、逐条航道、逐个场站、逐个项目核实水毁损失,8月15日前完成全面核查工作并建立清单台账,做到“核实快、底数准、情况明”。

  (四)全面评估检测。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受灾公路、桥梁、隧道、航道、船闸、运输场站等设施进行检测,全面评估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8月底前完成检测评估任务,做到“全覆盖、零死角、无遗漏”。

  (五)科学编制规划。根据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港口航道、运输场站等灾毁检测评估情况,编制全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科学制定修复标准,统筹安排建设时序,9月15日前完成。

  (六)制定修复方案。集中技术力量,研究分析不同类型水毁情况,依据恢复重建专项规划和技术指导意见,针对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港口航道等设施,分类别分项目编制恢复重建方案,9月底前完成。

  (七)加快恢复重建。将质量安全管控贯穿工程实施始终,严格完工期限,倒排时间工期,分解落实工序节点,动态跟踪实施进度,加强工序衔接,优化施工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下设普通公路及港口航道、高速公路、资金保障、廉政监督等9个工作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实施。按照事权,普通干线公路、港口航道、运输场站由市县负责,农村公路由县负责,运营高速公路由各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在建高速公路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二)加大资金支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积极争取国家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主动协调金融部门提供优惠应急贷款。提前下达2022年成品油转移支付资金投资计划,督促市县整合各类资金。提高补助标准,普通干线公路较大水毁路段按“十四五”期同级路面改造项目标准补助,严重水毁路段按同级新建项目标准补助;农村公路按照“十四五”期同级新改建工程标准补助;航运项目按照“十四五”期标准补助。

  (三)强化服务保障。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开展灾情核实、修复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技术难题。简化前期工作程序,普通干线公路、港口航道和运输场站一般水毁项目由辖区管养单位现场确定修复方案并组织施工;较大、严重水毁项目采用“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审批;农村公路项目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参照普通干线公路程序审批。

  (四)强化监督检查。将恢复重建项目纳入全省公路水运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范围,定期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原材料准入、实体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数据、施工内业资料等建设管理情况开展现场巡检。加强施工、监理、检测队伍信用评价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督促各级配套资金落实,严防资金截留、违规挪用,做到专款专用。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廉政意识,筑牢党风廉政高压线,打造廉洁工程。

  (五)确保质量安全。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关键环节、重点环节管控,科学组织施工安排,确保项目均衡有序加快推进。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细化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控能力,全力打造满意工程、放心工程。

  (六)完善长效机制。深刻汲取教训,查找不足短板,认真总结经验,结合“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从规划、设计、建设、养护管理等阶段入手,对易发生水毁区域的桥梁、涵洞、隧道、公路、场站、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完善灾害防治措施,持续提升防灾能力。结合水利疏浚工程,高标准建设贾鲁河、沙颍河等一批水运项目,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和防洪综合能力持续提升,推动我省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实施。

  附件:河南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

  

  附件:

   河南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河南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徐 强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胡明柱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唐彦民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宋华东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吴孔军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温胜强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魏金立 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武景顺 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

   李 强 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

  成 员:张 宏 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

   崔 梅 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

   杨春梅 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

   田雪梅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徐 磊 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主任

   杨朝晖 省交通运输厅政策研究室主任

   常 琳 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处长

   梁永兵 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

   朱焕新 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审计处处长

   李明元 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处长

   李 江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处处长

   李书仁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李锦洋 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处长

   张 诚 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局长

   郭留红 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靳 明 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陈 翔 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尹如军 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明杰 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站站长

   张 军 省交通工程定额站站长

   胡连东 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主任

   王前东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李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明元、郭留红、胡连东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厅建设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九个工作组。

  (一)前期工作组

  组 长:武景顺(兼)

  成 员:梁永兵 刘怀相 王培鑫 宋元华

  负责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立项、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标准,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二)资金保障组

  组 长:朱焕新

  成 员:张仲鼎 张咏梅 刘海滢 侯明岩

  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工作,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和省财政灾后重建补助资金,规范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督促落实各级资金配套,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拨付,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水毁资金使用效益。

  (三)普通公路及港口航道组

  组 长:靳 明

  成 员:尚 刚 韩军强 宋 勇 于 宁

  负责梳理汇总已通车、通航和在建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港口航道灾毁情况,指导已通车、通航和在建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港口航道认真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消毒消杀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按期恢复正常使用、在建项目全面复工建设后继续保持施工大干快干场面,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建设目标任务。

  (四)高速公路组

  组 长:胡连东

  成 员:张建龙 陈 德 李 朋 张恩华 刘洪涛

   李轶群

  负责梳理汇总运营高速公路灾毁情况,指导运营高速公路认真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消毒消杀和疫情防控工作,结合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高速公路大中修及2022年养护计划,合理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确保按期恢复通行。

  (五)运输场站组

  组 长:李 江

  副组长:杨恩红 陈 翔

  成 员:刘 挺 汪成银 赵玉峰 王耀宽

  负责梳理汇总运输场站、已运营地铁和公路超限检测站灾毁情况,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运输服务保障、恢复运营、消毒消杀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场站和公路超限检测站按期恢复正常使用,运输秩序有序恢复。

  (六)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组

  组 长:李明元

  成 员:郭 琦 谷 阳 张利鹏 赵 翔 高 涛

  负责梳理汇总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灾毁情况,指导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认真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消毒消杀和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在建项目全面复工建设后继续保持施工大干快干场面,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建设目标任务。

  (七)质量安全监督组

  组 长:李明杰

  成 员:徐耀彩 李智峰 孟德臣

  指导已通车、通航和在建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港口航道项目灾后恢复重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和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负责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灾后恢复重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确保灾后重建质量安全。

  (八)信息宣传组

  组 长:徐 磊

  成 员:郭伟峰 裴 彤 杨天舒

  负责做好相关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上报我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展示行业成绩,展现行业担当,树立行业形象。

  (九)廉政监督组

  组 长:田雪梅

  成 员:王军伟 高 彤 裴营军 柴佰强

  负责监督各有关单位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过程中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廉政意识,筑牢党风廉政高压线,确保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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