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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标准化促改革强治理转职能 ——《关于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解读
2014-11-06 来源: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水平,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交通运输部近期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

   一、编制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标准已经成为政府实现职能转变、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部党组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提出“要把加强和改进标准规范工作作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着力点”,充分认识到加强和改进标准化工作是实现交通运输转型发展的战略选择。当前,在深化改革背景下,面对交通运输转型升级的形势和任务,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不适应和跟不上的问题,行业标准化工作必须主动适应“四个交通”建设发展的新需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发展。

   二、主要内容

   《意见》从“四个交通”发展、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入手,紧紧围绕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与技术体系这一方向,明确提出了行业标准化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针对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管理体系不健全,重点领域标准化技术体系不完善,标准质量和实施效果有待加强等突出问题,从深化体制改革、健全管理体系,围绕行业发展、完善技术体系,优化运行机制、提高质量水平三个方面,提出了若干意见,并明确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1、总体思路

   《意见》指出,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面向“四个交通”发展需求,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标准化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强化标准有效实施,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供保障。同时提出了“深化改革、服务发展,需求引领、重点突破,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多方参与、协同推进,尊重科学、重在实施”五项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

   2、发展目标

   加强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就是经过3年努力,基本建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各司其职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有效衔接的机制健全顺畅;综合运输、安全应急、节能环保、管理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技术体系系统完善,标准质量和实施效果显著增强,标准与科技研发的结合更加紧密;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参与度与话语权明显提升,标准化对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3、重点任务

   (1)深化体制改革,健全管理体系

   《意见》在深化体制改革,健全管理体系部分的核心内容主要突出三个方面:

   一是要健全交通运输标准化组织机构。促进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标准化工作是重要抓手,是规范和引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中央编办关于交通运输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明确了交通运输部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各种运输方式以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加强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需要一个议事协调机构。意见提出设立交通运输部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审议交通运输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审定交通运输标准化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二是要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三方在标准化工作中的定位与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于政府部门,应改革其标准化工作,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分类指导,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完善推荐性标准体系,重点加强关键共性、基础性、公益性的推荐性标准管理;同时积极引用和有效使用标准,加强行业管理,做好市场监管和服务。对于企业,要发挥其在标准化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制定和采用先进标准,通过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鼓励企业参与或承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推进企业成立标准制修订联盟,制定联盟标准。对于社会组织,应鼓励其开展标准化工作,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的专业领域,探索社会组织标准制修订模式和体制,稳步推进社会组织标准化工作健康发展,并逐步通过社会组织标准的增量带动政府推荐性标准的改革。

   三是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针对目前存在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同时存在职能上交叉和缺位,以及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的情况,要优化专业布局,减少职能交叉,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成立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泛吸纳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以及城市交通等领域的管理专家和技术专家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间的需要统一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拟订相关标准。

   (2)围绕行业发展,完善技术体系

   《意见》在围绕行业发展,完善技术体系部分的核心内容主要突出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交通运输技术标准体系。要围绕发展需求,完善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并结合行业发展形势变化和新的技术标准需求,对技术标准体系实施动态管理。要注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衔接,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地方标准,对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支持地方制定严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时,应积极吸纳地方标准相关内容。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制定。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加强重点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包括:在取消行政审批和许可的领域,需要加强监管的领域,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加快综合运输、安全应急、节能环保、管理服务、城市客运等领域的技术标准制定;加强工程建设、养护管理、运输装备、信息化等领域关键标准的制修订。

   三是推进标准有效实施。标准实施是标准发生效用的必要环节,在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的同时,应注重强化标准实施。应运用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认证、市场准入、工程验收管理以及标准符合性审查等多种方式推进标准有效实施。鉴于目前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审查工作量越来越大,标准的评估工作尚未深入开展,需要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标准审查评估机制,强化对标准协调性、规范性的审查,以及对标准实施效果的评估。特别要注重加强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同时,应树立将标准化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意识,全面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包括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营服务标准化、公路施工标准化和船型标准化等工作。

   (3)优化运行机制,提高质量水平

   《意见》在优化运行机制,提高质量水平部分的核心内容主要突出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管理。完善标准制定程序,及时披露标准制定过程信息,保证制定过程公开透明。优化标准审批流程,缩短制定周期。建立健全标准修订快速程序,加强标准维护更新。严格标准复审,保证标准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二是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的支撑。强化科技计划执行与标准制修订的互动。加大科技计划对标准研制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形成标准。标准制修订要有效承接科技创新成果,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

   三是加强标准国际化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高国际标准制定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优势特色技术制定为国际标准。加强行业标准中外文版同步出版工作,推动中国标准的海外应用。

   4、保障措施

   为实现发展目标,落实重点任务,《意见》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切实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将标准化理念贯穿到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作业管理和运输服务等工作中。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建立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队伍,积极开展教育与培训。研究建立激励机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将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业绩与技术职称评定、个人荣誉与待遇挂钩,吸引优秀专业人才从事标准化工作。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经费投入,将强制性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监督等标准化工作纳入预算管理。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大标准化工作经费投入,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

   《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业标准化工作的行动纲领和发展指南,贯彻落实《意见》,是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提高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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