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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大门大桥二期工程(乐清翁垟至万岙高速互通)交安(第2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15-04-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大门大桥二期工程(乐清翁垟至万岙高速互通)(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0]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温州市大门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为本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安(第2施工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和温州交通网(http://www.wzjt.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主线工程起点为大门大桥一期乐清端,起点桩号K0+000,路线沿农田向北,于翁垟镇第三小学附近沿沙头山西侧山峦展线,穿越沙角集聚区,终点与乐清市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相交,桩号K5+774.483,路线长约5.775公里。连接线起点为主线起,桩号K0+000,终点与柳(市)翁(垟)公路(在建)、万(岙)翁(垟)公路、黄(华)翁(垟)公路交汇点,桩号K0+440.655,全长0.441公里,本项目路线全长6.215公里。
本项目主线及连接线设计标准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采用标准轴载BZZ-100的沥青砼路面。路基宽度为24.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
第2施工标段:主线桩号:K0+000~K5+774.483和连接线K0+000~K0+440.655,主线全长5.775Km,连接线全长0.441Km。主要内容:钢护栏、交通标志、标线、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3个月(其中连接线1个月,主线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程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其他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7日。
4.3 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4.4 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
4.5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56211800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4月20日。招标人将于2015年4月2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6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并交纳下载招标文件当月的交易席位费。交易单位登记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7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或联系招标人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若发现有使用他人随机验证码的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招标人将直接予以扣留,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和温州交通网(http://www.wz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大门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400号
邮 编:325600
电 话:0577-61520198
传 真:0577-61520109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楼
网 址:http://www.txem.net
邮 箱:562118000@qq.com
邮 编:310013
电 话:0571-87353856
传 真:0571-87353855
联系人:陈海飞

 

温州市大门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5年4月13日

附件: 资格审查条件(交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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