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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4-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楚天高速(9.50, 0.00, 0.00%)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交投公司”)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湖北交投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披露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就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披露,并承诺:自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公司于2015年4月1日披露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公告》,就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进行了披露。

    3、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披露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就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方案、实施日期、分派对象、实施办法、股本变化等事项进行了披露。

    4、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除上述已经披露的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及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5、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问询,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除上述相关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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